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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顺农村出租房管理?余新镇政协委员履职小组联合区政协妇联界别开展协商活动
2023-09-04 13:34

  8月30日下午,余新镇政协委员履职小组联合妇联界别针对农村房屋租赁管理工作进行调研,开展协商活动。区政协副主席许立出席协商活动。余新镇政协委员履职小组、妇联界别政协委员代表,余新镇派出所负责人,普光村驻村第一书记,普光村干部,房屋出租人、承租人代表等参加协商活动。

  协商议事之前,与会人员来到普光苑北区的出租屋,实地查看了农村租住房屋的相关情况。

  协商会上,余新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王伟首先介绍了余新镇农村房屋租赁管理的基本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随后,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们就如何理顺并完善农村出租房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积极建言献策。

  刘俊委员表示,房东、房客在签订租赁合同前要做好“约法三章”,规范租赁行为,主动接受有关管理部门管理;网格、执法部门要把握工作节奏,加强定期走访和信息采集,加大执法频次,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徐越勤委员建议,出台完善区级出租房管理相关规定,明确房屋租赁先决条件、报备流程、标准要求和监督管理等;明确牵头部门,厘清部门各自责任,进一步深化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完善村规民约,利用村民自治手段有效规范租赁行为。

  俞培斌委员表示,要以村一级为单位,完善备案登记制度;同时完善上层设计,对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租房改造的内容做进一步细化。

  褚佳峰委员建议,作为一个企业家委员,必须高度重视企业新居民员工的租住房安全问题,建议以统一购买保险的形式为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增加一份兜底保障。

  褚叶文委员建议,执法部门要加强监管和执法,督促租赁双方承担自身责任,房东作为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与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许立主席强调,农村房屋租赁问题由来已久,是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难题之一。一是要坚持科学管理,各职能部门要理顺关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疏堵结合、形成合力。二是要引导村民自治,突出出租人、承租人两方责任主体,鼓励村民探索房屋租赁管理新思路,建章立制,将责任真正落实到位。三是要运用大数据手段进行精准化重点管理,推进住房租赁合同备案、流动人口等信息系统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编辑:付渝
责编:汪伟卷
审核:陈小火


来源: 通讯员 褚雯萱 朱慧凤 金亦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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