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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它” 就请文明养“它”
2022-02-28 15:21

 

  “我在街道里办事,出来狗狗就不见了,请问是不是被你们的执法人员抓了”近日,一位姓王的阿姨来到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建设分队进行咨询,经过一番核实,该狗狗确实已被我执法人员所捕获,并送至南湖区犬类管理中心进行集中管理。

  原来该日上午,执法人员在巡查的过程中,接到路段保序员提供的关于在中山路与县南街交叉口发现一只无主犬只的“犬情”。在确认犬主不在现场后,执法人员将其捕获。针对王阿姨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犬只自行出户的违法行为,执法分队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依规进行了行政处罚。目前,王阿姨已从南湖区犬类管理中心取回了爱犬,并答应今后一定要依法依规文明养犬。

  随着国家经济的飞速发展,物质生活的不断富足,越来越多的居民朋友选择养宠物犬。然而,许多不文明的养犬行为也随之出现,遛犬不栓绳、不处理犬粪、犬只扰民、犬只自行出户、乱占公共区域养犬等不文明行为成为了城市顽疾。《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作出了明确规定,对违反条例规定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犬只。

  “我们在执法过程中,见到过由于犬主人未栓犬绳,以致爱犬横穿马路被来往车辆撞倒的悲惨场景;也有市民为躲避突然冲出的狗狗,骑车摔倒的心痛画面”建设分队犬只管理负责人表示。建设分队也呼吁广大市民,文明养犬是一种习惯、是一种美德,更是一道对您爱犬的护身符,既然爱“它”,就请文明养“它”,保护爱犬与他人不受到伤害,这更是一种深层次的爱。营造一个文明、和谐的养犬环境,是一项需日积月累的工程,需要你、我、他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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