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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智慧普法•云微课】| 《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解读二
2022-06-17 09:11

  普法讲师

  杨欢律师,中共党员,浙江嘉望律师事务所律师,嘉兴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

  杨欢律师曾在浙江省法律演讲比赛及浙江省法律征文比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在2020年度嘉兴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上获得二等奖,同时荣获“最佳演说奖”;在第十届浙江律师论坛获得论文二等奖;在2021年度嘉兴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上获得三等奖等荣誉。

  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是来自浙江嘉望律师事务所的杨欢律师,很高兴在智慧普法.云微课的课堂再次与大家见面,今天我将继续为大家解读《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

  上一期我们主要从法治宣传教育的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办事机构的工作职责、管理体制五个方面展开解读。本期我将从以下三个方面继续为大家解读。

  一、明确不同主体法治宣传教育要求

  《规定》明确,应围绕不同群体法治素养提升的目标和任务,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主要体现如下:

  1、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并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考核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2、明确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中小学校应当聘请具有法律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指导和帮助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应当完善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支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

  3、工会、共青团、妇联、残疾人联合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依法对职工、青少年、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群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4、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等应当加强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从业人员运用正确法治理念和观点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提升法治宣传质量。

  二、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

  《规定》明确了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方式方法是决定工作实效的关键因素,要有针对性、精准性、时代性、创新性和实效性。《规定》主要围绕四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一是在普法环节上,要求将普法贯穿于立法、执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同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制度、典型案例发布制度; 

  二是在普法载体上,要求新闻媒体设置法治宣传专版、专栏、专题,及时刊登、播放法治宣传公益广告和节目。加强智慧普法平台建设,推动普法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 

  三是在法治实践上,要求将普法融入法治实践,推动法治示范城市、法治示范县、基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 

  四是在普法阵地和设施建设上,要求公共设施建设以及公共空间利用因地制宜,体现法治文化元素,加强公共场所法治宣传教育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维护。

  三、法治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和保障

  明确法治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和保障。《规定》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同时,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培训、激励和管理制度。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情况纳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内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接受监督。

  《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的出台,对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推进、法治浙江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关于该《规定》的解读分享就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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