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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法治政府先行示范新高地 护航建设共同富裕典范城市新征程
2022-05-22 10:50

习近平总书记殷切期望嘉兴“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统筹城乡发展的典范”。2021年6月10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发布,《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也随之出台,《嘉兴深化城乡统筹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典范城市行动方案》明确了“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目标。法治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法治政府建设则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主体,更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

一、法治政府与共同富裕的关系

一是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法治政府建设则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应率先突破。

二是共同富裕是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共同富裕包括“共同”和“富裕”两部分,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统一、是效率与公平的辩证统一。“共同”是社会生产关系性质和社会公平正义的集中体现,“富裕”是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体现。

三是法治政府为推进共同富裕提供法治保障。良法善治,可为物质生活的富裕和精神生活的富有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是实现共同富裕,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革命和历史变迁,同时推动法治政府的发展和变革。其一,实现共同富裕体现的是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本质要求,也必然是法治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其二,促使法治政府建设需要更多地融入公平与效率、自由与平等、致富与共富、私益与公益等价值平衡。其三,将共同富裕的要义全面融入法治政府建设各领域各环节,完善共同富裕法律体系,提高共同富裕立法实效性和群众认同度。

二、嘉兴市法治政府建设目标

嘉兴市始终以“红船起航地”的政治担当,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实现“党建引领法治强、城乡统筹百姓富”。

2003年,嘉兴市第五次党代会将法治嘉兴确定为“四个嘉兴”建设目标之一。

2006年7月,嘉兴市委作出关于深入推进法治嘉兴建设的决定,9月,嘉兴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9年,机构改革后,嘉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提出高标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目标。

2021年2月,把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2021年3月,把打造法治政府纳入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2022年2月,《嘉兴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明确建成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目标。

2022年4月,李军市长在市人代会上再次强调,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三、嘉兴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与成效

近年来,嘉兴市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目标,努力将“红色根脉”之地打造成为法治高地,为嘉兴率先形成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标志性成果,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加快建设共同富裕典范城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2021年,嘉兴市入选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优秀单位和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候选地区。在法治保障下,共同富裕步伐更加坚实,城乡发展越来越均衡,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从1.69:1缩小到1.60:1,农村居民收入已连续18年居全省第一。

一是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其一,不断完善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2019年,嘉兴市全面完成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理顺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政府层级、部门之间的关系,落实清单化履职机制。

其二,数字赋能推进现代法治政府建设。把数字化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抓手,打造一批管用、实用、好用的重大应用,“综合查一次”、嘉兴“众治”两个应用被评为数字法治好应用。

其三,依法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印发《嘉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嘉兴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体系,提升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应急响应水平,依法依规处置突发事件和防控疫情。

二是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其一,实施以承诺制为核心的极简审批。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大力营造“无证明是常态、要证明是例外”的政务服务环境。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以承诺替代证明,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创新推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跨省通办”,实现“跨省授权、全盘受理、一窗综合、同城服务”。

其二,推行智慧政务服务。全省首创无前台政务服务“未来大厅”,推出便民利企“一件事”改革56项,企业开办“一日办结”、社会救助“一证通办”等13项改革在全省推广。

其三,加快打造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成立长三角共同富裕法律服务联盟,发布全省首个公共法律服务地方标准,推进网络平台、实体平台、热线平台融合发展,构建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打造“网格联企”法律服务模式,推进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网格化全覆盖。

其四,优化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现公平竞争审查100%全覆盖。完善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机制,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健全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执行机制。

三是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备。

其一,完善地方立法。在法治轨道上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其二,行政决策科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

其三,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评估、清理制度,坚持行政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全市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机构、审查人员、审查范围、审查机制100%全覆盖。

其四,发挥行政复议功能。发挥行政复议“以案治本”功能,实现个案监督纠错与倒逼依法行政的有机结合。自2019年起,嘉兴市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行政诉讼案件一审败诉率持续下降。

四是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深化。

其一,深化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市县二级挂牌成立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印发《嘉兴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行动计划》,加快构建全覆盖的整体政府监管体系和全闭环行政执法体系。

其二,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查一次”。率先启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综合查一次”应用场景在全省推广。

其三,推进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下沉,率先在全省实现镇(街道)执法机构全覆盖、划转事项全统一、网上办案全流转。嘉善县、桐乡市崇福镇被省列入全面推进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试点。

其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确认并公告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推进跨省域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

五是基层社会治理有序推进。

其一,健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机衔接,打造“网格+调解”模式,实施人民调解员和法官“双向派驻”机制,推动“共享法庭”进矛调中心、司法所、律所,推进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做深做强人民调解品牌。“盐和”品牌获评全省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

其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实质化运作,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方联动”调解模式,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全过程调解工作。

其三,提升普法与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发布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构建完善的社会化大普法工作格局。截至2021年底,嘉兴市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0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385个。

四、嘉兴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共同富裕的对策建议

“十四五”时期是嘉兴建设共同富裕典范城市的“第一程”,必须做到起好步、开好局、定好向,其中必须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瞄定“三富四优、七个典范”目标,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新突破。

一是坚定政治引领,增进“同心共富”共识。

深刻理解共同富裕和法治建设的深刻内涵与密切关系,进一步增强以法治推动共同富裕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准确把握嘉兴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典范城市的总体要求、愿景目标和战略抓手,更广泛地凝聚共识、凝聚人心、凝聚力量,形成“同心共富”的最大法治合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真理伟力转化为加快法治嘉兴建设的磅礴动力。

二是激发发展动能,夯实共同富裕基石。

发展生产力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条件,在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典范城市中进一步“做大蛋糕”。

其一,推进立法工作,保障共同富裕法律制度供给。坚持共同富裕原则,通过“小切口”,提高立法效率,体现市域一体化发展,实现社会公平和公共服务共享。

其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践行“整体政府”服务理念,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顶层设计,深化“一件事”集成改革,推进“无证明城市”“无证明行业”建设,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依法打造长三角地区营商环境最优城市。

其三,开展数字法治行动。坚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打造整体智治、高效运行的数字法治体系。扩大“互联网+行政复议”、行政争议全流程管控、“法小督”法治督察、遗产继承一件事等数字化改革成果运用。推进以“基层治理四平台”为核心的基层治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加强社会矛盾风险预测预警预防。深化“先锋助矫”教育帮扶体系建设,确保共同富裕路上“一个都不少”。

三是聚焦公平正义,提升共同富裕质效。

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健全法治保障制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其一,构建社会矛盾大调解体系。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和“文明规范公正”司法所建设,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助力信访工作“示范县”和“无信访积案县(市、区)”创建活动。加强诉源治理,推广“双向派驻”做法,创新人民调解网上“枫桥经验”,努力打造“永不打烊的矛调中心”。

其二,打造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建设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24小时不打烊的公共法律服务。完善法律援助机制,应援尽援,让老百姓打得起官司,努力实现“扩中提低”“一个都不掉队”。

其三,健全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镇村治理体系,深化全科网格建设,发挥群众参与治理主体作用。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与精神文明创建等活动相结合,融入“文明守法”“最美”品牌培育等活动。全面推进“八五”普法规划,用好“八五”普法讲师团巡讲制度,深入宣传与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突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高水平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创新城乡融合发展路径,打造全国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嘉兴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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