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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智慧普法•云微课】|《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解读 ①
2022-03-17 22:26

  序 言 

  为深入开展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等热门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依法从严打击黑恶犯罪,配合嘉兴市司法局开展的“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项行动,助力我市数字法治建设,积极参与嘉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从2022年3月起, 嘉兴市普法办专门指导市青年普法讲师团的成员们分批次录制“普法云微课”——对当前新颁布或热点法律法规进行解读。

  普法讲师

  浙江匠造律师事务所,汪侃岑律师。



  曾获荣誉:曾被嘉兴市司法局团委评选为2014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团干部”。

  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是浙江匠造律师事务所汪侃岑律师,今天非常荣幸受邀为大家解读我国近期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这部新法已于2021年12月24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议通过,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今天就由我为大家解读一下这部新法:

  一、立法目的及重点内容解读。

  这部新法共有9章77条,包括了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以及国际合作等内容。

  1、新法立法的首要目的是:依法从严打击黑恶犯罪。

  新法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的概念,对恶势力组织可以适用法律规定的惩治和防范措施,并明确了利用网络实施有组织犯罪、“软暴力”行为的定性。

  在案件办理方面:对于有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应当严格掌握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等的适用条件,充分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罚金等刑罚;规定公安机关在线索核查阶段,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涉案财产可以依法采取紧急止付、临时冻结、临时扣押的紧急措施;对有组织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异地羁押、分别羁押或者单独羁押等措施;对特定有组织犯罪罪犯异地执行刑罚、严格减刑假释。

  对于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方面:规定办案机关可以全面调查涉嫌有组织犯罪的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被告人实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定罪量刑事实已经查清,有证据证明其在犯罪期间获得的财产高度可能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孳息、收益,并且被告人不能说明财产合法来源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没收。

  预防犯罪方面:规定了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判处刑罚人员刑满释放后的个人财产及日常活动报告制度,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有关人员开办企业等加强监管等等。

  2、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在之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相结合,深挖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已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为总结实践经验,保障“打伞破网”,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五章对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作出了规定,将查办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明确为反有组织犯罪的工作重点。

  具体内容包括,明确了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具体类型,明确对于这些行为,应当全面调查,依法作出处理;并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组织、领导、参加有组织犯罪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对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协作配合,建立线索办理沟通机制作了规定;对依法查办有组织犯罪案件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得有的行为作出规定,明确底线禁区。

  3、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

  为防止黑恶势力向基层组织渗透,根据党中央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防范和惩治“村霸”的有关文件精神,总结实践经验。

  反有组织犯罪法第十二条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换届选举中的联审机制作了规定,明确民政部门应当会同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发现因实施有组织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4、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

  为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反有组织犯罪法落实各方责任,加强对涉未成年人的有组织犯罪的惩治。

  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方面的职责作了规定,并对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防止未成年人遭受有组织犯罪侵害作了专门规定。

  此外,为加强对涉未成年人的有组织犯罪的惩治,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发展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境外的黑社会组织,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实施有组织犯罪,或者实施有组织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参加有组织犯罪组织或者阻止未成年人退出有组织犯罪组织,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5、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

  涉案财产处置是扫黑除恶案件办理中的关键环节,为铲除有组织犯罪的经济基础,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了一些新的规定。

  具体包括:财产调查制度,规定办案机关可以全面调查涉嫌有组织犯罪的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明确被告人实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定罪量刑事实已经查清,有证据证明其在犯罪期间获得的财产高度可能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孳息、收益,并且被告人不能说明财产合法来源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没收。

  6、保障涉案人员或单位的合法权益。

  强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明确对有组织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明确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异地羁押措施的,应当依法通知其家属和辩护人;规定涉案财物处置应当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并对涉案财物处置涉及的利害关系人的有关诉讼权利作出专门规定。

  此外,还对证人、鉴定人、被害人、举报人等的保护措施作了专门规定等等。

  二、《反有组织犯罪法》具有重大意义。

  制定《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举措。对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

  好的,以上就是本期视频为大家解读的内容,感谢大家对我国法律的关注,谢谢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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