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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助共富 法护平安
嘉兴司法行政系统“1234+12”服务高质量发展保障高水平安全
2022-01-20 15:45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召开之年,是北京冬奥会、杭州亚运会举办之年,也是嘉兴奋进“十四五”、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典范城市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1月,嘉兴市司法局专门制定方案,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部署开展“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项行动。


  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法治为基理念,构建法治引领和保障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体制机制,确保党的二十大、冬奥会、亚运会等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社会和谐稳定,共同富裕成色更足、底色更亮。扎实做好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迎检工作,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支持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在嘉兴建立“红船律师党校”;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嘉兴辨识度和影响力的法治建设成果;推动出台2部以上支持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典范城市建设的法规规章;涉营商环境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事项和主体100%覆盖;行政执法案卷合格率达95%以上;法治体检企业3万家以上,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总体满意率达96%以上;涉共同富裕法治宣传惠及60万市场主体、500万群众,排查化解矛盾纠纷5万件以上,助力我省社会大局持续平安稳定;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社区矫正对象融入社会成功率达98%以上;健全完善风险闭环管控机制,确保全系统意识形态“零问题”、疫情防控“零输入”、监管场所“零事故”、网络舆情“零失控”、信访投诉“零激化”。


  工作举措


  坚持一个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深化依法治市实践。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法治嘉兴(法治政府)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勇当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排头兵。

  打造二大高地:打造党建高地,开展司法行政系统党建高地创建行动,支持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在嘉兴建立“红船律师党校”;打造法治高地,扎实做好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迎检工作,全力打赢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攻坚战,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嘉兴辨识度和影响力的法治建设成果。

  实施三项工程:实施法律服务提质工程,全面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培育设立高资质、高水平的嘉兴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实施数字法治建设工程,深化智慧矫正平战结合系统、“执法司法一体化”多跨场景应用、公证参与“身后一件事”涉财事项数字化联办系统;实施法治人才培育工程,编制出台《法治嘉兴人才培养规划(2021—2025)》,进一步优化法治人才发展环境,锻造忠诚担当、崇法守正、求实创新的最具嘉兴辨识度的法治建设铁军等数字化改革项目,加快打造数字化改革硬核成果。

  完善四个体系:完善基层法治建设体系,加强县镇法治机构建设,深化基层法制室建设,整体推进新时代司法所建设;完善普法依法治理体系,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加快构建社会大普法工作新格局,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完善执法监督制约体系,指导嘉善县司法局做好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深化区域行政执法监督合作,培育行政执法监督品牌;完善风险防范化解体系,健全完善平战结合安保维稳机制,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特殊群体管控帮扶,做好党的二十大、亚运会等重点时段维稳安保工作。


  十二大行动任务清单

  一、法律助企惠民行动

  1.完善局领导基层联系点工作制度,深化助企惠民办实事实践活动。

  2.许可设立嘉兴学院司法鉴定机构、海宁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司法鉴定所,满足广大群众司法鉴定需求。

  3.加大“浙里法律服务”重大应用迭代升级,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多跨场景应用平台”。

  4.推进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一站式”融合,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应驻进驻、应上尽上”,形成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大厅就近办、网上一站办、线上一键应”的快速通道。

  5.擦亮法律援助“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等服务品牌,持续做好困难群众、特殊群体为重点的法律援助服务,深化法律援助服务惠民生。

  6.持续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十百千万”提升专项行动,创新建立“法律服务进网格”工作机制,实现涉企法律顾问、法治指导、法治保障三项工作“全覆盖”。

  7.推进法律援助申请网上办、掌上办,落实法律援助受理审查指派“市域一体化通办”、法律援助申请“容缺受理”,推进经济困难状况“政务平台核查”“经济困难状况承诺制”。

  8.打造群众身后“一件事”公民遗产联办平台,建立公证参与群众“身后一件事”涉财事项联办工作机制。

  9.积极培育法治建设最佳实践,推进法治建设与“四治融合”等基层治理经验的深度融合,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和嘉兴辨识度的项目。

  10.深入推进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试点,全市域推进法治镇(街道)示范创建工作,深化法治建设在基层的“最佳实践”,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嘉兴辨识度和影响力的基层法治建设成果,切实提升我市基层法治建设水平。

  11.推动市场主体法律顾问网格化全覆盖,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构建市场主体法律服务“云平台”,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治宣传讲座、争议解决指引等多样化法律服务。

  12.加大公司律师培育力度,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培训和审批服务,满足企业设立公司律师的需求,提升企业依法治理和防范风险能力。

  13.加强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推动出台配套优惠政策吸引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到嘉兴执业,扩充涉外法治人才专家库。开展涉外法律服务的培训,为企业解读相关典型案例,提升企业的防范风险能力。

  14.开展24小时涉外法律服务,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法律业务,为企业依法开展跨境经济活动提供精准法律指引。

  15.公证助力乡村振兴,积极参与农村宅基地审批、用地建房、拆迁安置全过程管理,助力政府防范行政纠纷和行政执法风险。


  营商环境优化行动

  16.编制实施2022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提高行政立法高质量规范化水平,着力构建适应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典范城市的地方法规规章制度体系。

  17.创新符合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法律服务产品,拓展新型律师业务,努力打造满足企业需求、具有嘉兴特色的品牌。

  18.全面推行公证证明材料清单管理,加大中小企业融资贷款公证服务力度,大力推行“公证+不动产登记”延伸服务,推广远程视频公证在基层、海外应用。

  19.培育商会人民调解组织,提升商会调解服务能力,促进商会调解规范化、法治化发展。充分发挥解纷码作用,构建线上人民调解专家库,全方位化解矛盾纠纷。

  20.推动“无证明化”改革扩面,深入推进告知承诺制改革工作,对于“一证通办”中可共享证明与政务数据办做好对接,及时提供数据,确保各项工作无缝衔接。

  21.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推行“一地一策”“一所一策”,支持、引导发展合作制公证机构,激发公证活力,不断提高公证服务总量、质量和效率。

  22.积极培育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等合法性审查“最佳实践”,发挥好法律顾问的智库作用,深入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坚决纠正阻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3.围绕司法行政职能,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广度,拓展政务公开深度,规范政务公开,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24.编制《2022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将助力科技创新、推动共同富裕等内容纳入事项目录,全面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


  三、数字法治改革提速行动

  25.制定数字化改革工作推进方案,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具体目标、任务、举措等内容。

  26.继续推进2021年度“法小督”法治督察平台、土地征收法治风险“一件事”治理、执法司法一体化等7个项目。

  27.谋划推进2022年度涉企法律服务“一件事”、潮城法宝(数字普法)、涉企法律服务“一件事”等子场景建设。

  28.强化监督考核,对各场景建设推进情况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推进情况进行通报。

  29.争取更多的数字化改革项目入选省厅“好应用”,努力建设一批具有嘉兴辨识度的法治化改革项目。


  行政执法监督提质行动

  30.充分发挥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作用,增补一批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邀请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各类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活动。

  31.打造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在嘉善率先试点打造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并在全市推广。

  32.做好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工作,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

  33.持续推进轻微违法告知承诺首违免罚制度,落实《健全和规范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机制的实施意见》。

  34.强化教育、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督,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35.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开展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活动。

  36.推进省执法监督信息平台应用,加强对各执法部门的线上监督,及时处置各类风险线索。

  37.推进省统一处罚办案系统应用,继续做好线上办案及规范录入,确保除使用自建系统的执法主体外,其他执法主体案件进入省统一处罚办案系统达100%。


  法治宣传教育提档行动

  38.全时空、全方位、全链条推进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为“中期验收”夯实基础。

  39.成立“八五”普法讲师团,推行普法讲师团巡讲制度。开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进农村、进企业、进基层等宣传教育。

  40.围绕“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持续推进“十个有”的宣传,即:政府有号召、线上有推广、线下有展示、手机有短信、报纸有文字、电台有声音、电视有画面、学法有奖励、村社有参与、户外有广告。

  41.助力乡村振兴,推进“一镇一品”“一村一阵地”,完善秀洲洪合镇“民法典暖心小镇”等特色小镇建设工作,促使法治文化融入风土民情,深挖本土法治文化资源,打造“法治+旅游”模式。

  42.推动“数字普法”,试点海宁“潮城法宝”探索场景化的多业务协同应用和公共数据的开放与应用创新,开展互动式、应用式、场景式普法,优化体验感。

  43.全市域建立“嘉兴市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推动“公民法治素养提升专项行动”有效实施。

  44.推动社会大普法格局迭代升级,督促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嘉兴第二批社会大普法“六优”培育行动计划。

  45.加强部门协作,积极融入“微嘉园”,拓展“流动人口码上服务”内容,加大对流动人口精准普法力度。

  46.通过落实责任、服务保障、协作引导等措施,推进外卖、快递、网约车、直播等新业态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六、行政复议应诉提效行动

  47.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积极运用调解等非诉讼方式依法稳妥化解行政争议,行政复议案件调解成功率达30%以上。

  48.规范行政复议执法,加强实地调查,多途径纠错监督,行政复议案件办结正确率达95%以上,确保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49.不断丰富行政复议数字化应用场景,深入推进“执法司法一体化”多跨协同综合应用场景建设,力争在全国率先实现执法、复议、司法一体化衔接,努力实现群众“一次都不用跑”司法实践效果。

  50.加强监督考核,每季度通报全市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行政诉讼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行政诉讼败诉率继续保持在全省低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力争达到100%。建立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和行政复议纠错案件过错责任追究与容错免责工作机制。

  51.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设置行政复议专栏,定期公布生效行政复议决定书,接受群众监督。编印《典型案例》,组织旁听案件、培训等,有效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


  七、矛盾纠纷调解提能行动

  52.建立健全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入驻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各部门的衔接联动机制,形成公证预防、调解优先、复议分流、诉讼断后、鉴定支撑、法援保障等“全业务”闭环服务体系。

  53.深化“枫桥式”司法所创建,进一步丰富“枫桥式”司法所内涵,细化创建标准,加强动态管理,完善实施细则,高标准创建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

  54.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的若干意见》,全力提升人民调解规范化水平。

  55.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坚持矛盾纠纷属地管理原则和按时报告制度,实行重大矛盾纠纷领导包案,完善包括领导接访、联席会议、调处责任、督办回访等制度体系,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控制、及时调处。

  56.发挥专业优势,充实调解专家力量,完善线上专家库建设,推进线上调解工作。

  57.对合同中有仲裁约定的商事纠纷案件,仲裁委及时介入调解,降低公民和企业诉累。

  58.建立“调解优先、调援结合”工作机制,快捷高效介入纠纷,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的案件及时组织调解,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引导申请,切实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59.加大人民调解提质增效力度,围绕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社会化、品牌化、智能化,通过评选优秀案例,规范调解员持证上岗,培育打造特色品牌,迭代升级信息系统,更好发挥人民调解在县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中的硬核支撑作用。

  60.整合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力量,借助律师专业优势,构建律师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的多元机制,推进律师调解工作室入驻各级矛调中心。

  61.深化行政调解试点,进一步推动行政调解多元联动工作机制,完善行政调解文书体系,召开全市推进会,推进行政调解破题。

  62.加强涉流动人口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地域商会、群团组织作用,依托异地商会组织和新乡贤组织的优势,让流动人口共享共富红利。

  63.积极开展诉源治理,深化“共享法庭”进司法所、律所活动,做好诉讼引调工作,引导公证员、仲裁员参与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工作,及时高效化解民商事纠纷。


  八、信访积案清零行动

  64.构建人民调解组织广泛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培育县、镇、村访调工作室,践行“互联网+信访”理念,实现访调工作室实体平台与“12348”浙江法网、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等线上平台有机结合,确保访调工作有力可使。

  65.协调联系市信访局,开通各处室、下属单位信访办理平台,实现信访事项流转无纸化,系统内信访积案清零。

  66.组织开展集中化解涉行政纠纷信访积案行动,对信访积案逐案建立信访事项台账,会同市信访联席办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积案化解情况开展实地督导。


  九、“先锋助矫”帮扶行动


  67.研发上线全市“先锋助矫”教育帮扶应用软件2.0版,科学搭建党员志愿服务供给侧与社区矫正对象需求侧平台,实现科学匹配、精准帮扶,有针对性地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可能重新违法犯罪的因素。

  68.深入开展全市社区矫正对象“四学一做”修心教育主题活动,通过党员志愿者带领社区矫正对象学思想、学党史、学法律、学技能,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争做新时代守法好公民。

  69.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对象心理服务工作体系,按“一人一档”建立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档案,深化应用“浙里连心”心理服务软件,推行社区矫正对象“心晴码”,实施入矫、中期、解矫三段式心理服务模式,积极承办全省社区矫正心理服务工作现场会。

  70.加快推进全市域部级“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全面构建“监督管控智能化、业务办理数字化、分类帮教便捷化、联动指挥一体化”的智慧矫正工作新格局,提升社区矫正整体智治水平。

  71.深入开展全市社区矫正执法规范提升年活动,全面规范和统一执法标准、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健全完善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机制,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

  72.深入开展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专项治理,严查整治违规出具调查评估意见书、违规出具病情诊断意见书、脱管虚管、应收未收等现象,确保社区矫正依法正确实施。

  73.加强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实体化运行,建好用好“三区十八室”,选优配强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规范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专职力量、派驻监狱戒毒民警、社会组织专业力量等入驻中心办公,将社区矫正中心真正打造成为本地社区矫正工作的主平台。

  74.加快推进社区矫正矫务公开工作,规范社区矫正权利运行制约,积极打响清廉矫正“嘉兴品牌”。

  75.加强社区矫正领导体制建设,加快实现镇(街道)社区矫正委员会全覆盖。


  科学戒毒矫治行动

  76.抓好以政治教育为统领的“五大教育”,打造“五彩戒治”教育品牌,丰富并诠释“政治教育红色、法治教育蓝色、文化教育青色、道德教育绿色、技能教育金色”的内涵意义;搭建“五彩戒治”大讲堂,成立“五大教育”讲师团,进一步搭建工作平台机制,做精做细“五大教育”。

  77.积极推进回归人员复吸风险调查、评估软件开发及应用,加大社区康复指导站的建设力度,加强对戒毒人员社区康复工作指导。

  78.抓好戒毒人员“点单式”康复训练项目,研究制定康复运动奖励机制标准,前期探究运动捕捉智能分析系统,进一步做优做新戒毒康复训练工作。

  79.与高校签订合作协议,积极引进先进教育教学资源,就戒毒工作改革发展、戒毒课程实践教学、法治宣传教育等开展积极合作,为科学戒毒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80.健全场所安全长效机制,以“平安戒毒所”建设为主线,深化“六大战役”长效机制,着力完善风险防控闭环管控机制,实现管理工作向数字化转型升级,进一步健全完善“平战结合”的防疫执勤模式,实现疫情防控“三防一安全”和场所第23个安全稳定年。

  81.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易燃易爆物品管理,通过数字化流程再造,健全安全生产预警处置网络建设,提升安全生产规范化、现代化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82.加强心理咨询矫治工作,重视戒毒人员身心健康,开展家属学校、家庭回访、家庭治疗,引导戒毒人员强化道德观念、法治意识和家庭社会责任,帮助戒毒人员戒断毒瘾,融入社会做守法公民。


  十一安置帮教关爱行动

  83.巩固深化与帮教组织和公益人士的关系,有效整合各类社会帮教帮扶资源,深化教育改造社会化建设。

  84.组织基层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安置帮教相关培训。

  85.推进安置帮教社会救助“一件事”,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86.完善安置帮教工作台账,做到“一人一档”,避免漏登、脱管。

  87.运用数字化手段,强化安置帮教对象科学分类管理。

  88.开展安置帮教对象先锋帮教工作,教育引导其勤劳致富。


  十二“五型”干部培塑行动

  89.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典型选树行动,大力宣传在“法助共富、法护平安”行动中的突出典型人物事迹。

  90.深入推进“青蓝工程”,开展“五型”干部选树培育活动,探索法治人才数字化建设工作,创新推出法治人才码。

  91.完善市局机关各处室及工作人员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机制,实现日常考核信息化。

  92.实施保密管理“铸墙工程”,突出网络安全保密工作,切实筑牢防止失密、泄密和窃密发生的“铜墙铁壁”。

  93.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运用各类宣传载体,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展示司法行政良好形象。

  94.加强法治统筹领域专门人才培养,组建全市法治综合调研人才库和法治督察人才库,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

  95.加强法律专业人才培养,鼓励全体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96.建立与共建结对村(社区)党团共建联盟机制,推动村(社区)党建、法治、文明三融合。

  97.加强机关党建,完善“一支部一品牌”机制,进一步擦亮“法治阳光”志愿服务品牌。

  98.进一步深化“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创建,在社区矫正、戒毒、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领域积极打造“清廉单元”。

  99.建立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典范城市青年宣讲团,深入基层开展法律法规宣讲。

  100.探索建立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典范城市先锋指数考评机制,进一步激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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