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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完成财政竞争性存放资金70.5亿元 !嘉兴港区全力推动公款存放“一路阳光”
2022-02-11 10:53

 如何将公款存放置于“阳光下”,在保证效益的同时保持廉洁呢?昨天,记者从嘉兴港区财政分局了解到,为促进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的长效化、制度化、规范化,去年6月,港区完成了《嘉兴港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竞争性存放评分指标与评分规则》(以下简称《评分规则》)的修订,截至目前,累计完成财政竞争性存放资金70.5亿元。

“公款竞争性存放是指行政事业单位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确定公款存放银行的管理活动,这有利于实现公共存款的保值增值,更重要的是能有效防止个别单位或者党员干部利用公款便利性进行利益输送和权力寻租,使干部职工不犯错也犯不了错。”港区财政分局国库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评分规则》规定港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公正透明、安全优先、科学评估和权责统一的原则,其中对参与资金竞争性存放的银行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资金存放管理机制。

实现公款竞争性存放,是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近年来,嘉兴港区不断创新推进公款竞争性存放,由港区财政部门委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并通过“嘉兴港区(嘉兴综合保税区)门户网站”发布邀请银行参与当期竞争性存放的公告,并在政采云平台同步公告。从“线下”转移到“线上”,简化了招标流程,节约了银行的标书制作成本和时间成本,从原来的多头、多次跑转变为“跑一次”,大大提高了招投标效率。

对于符合条件的投标银行采用综合评分法,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设置,从经营状况、服务水平、利率水平、贡献度等方面进行评分。2021年,港区共有13家银行参加招标,招标金额达4亿元。

  前期招标工作要规范,后期监管也要跟上。在公款存放的后续管理中,如发现不按规定存放的,财政部门应及时督促纠正,发现涉嫌违纪违法的,应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依纪依法处理,全力推动公款存放“一路阳光”。

接下来,港区财政分局将不断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提高各部门以及干部的思想认识,同时立足抓早抓小,从制度上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实现公共资金规范管理、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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