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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宗濂恪守廉义家风 | 何志荣
2022-01-09 18:29
竹林村 李剑铭摄


高宗濂(1682—1773),字叔叙,号筑堂,是新丰镇竹林村高家埭人。


宗濂祖上是官宦之家,自明朝建文帝时太常寺少卿高逊志起,世代恪遵“廉义共守”家训,曾祖高道素任屯田郎中,祖父高承埏官虞衡司主事,皆保持廉义操守。父亲高佑鈵,少为诸生,因不愿仕清,而放弃举业,在家保守遗书,纵览博涉,莳花种竹,翛然世外。倘有延询时政利弊者,他拒不往见,盖体先人柴桑之志。有子三,依次名宗濂、宗洛、宗洙,皆为崇儒之意。


宗濂少时,人挺聪颖,且刻苦力学,未弱冠即入邑庠,为增广生。他善作文,声誉日起,著名学者朱彝尊赞其文章议论有大家风范。乡里有善事,他乐于参与,康熙丁丑(1697),竹林庙桥圮,16岁的他与沈国桢一起奔走,捐募重建,竣工后他撰《康熙重修竹林庙桥记》,其碑立于竹林庙山门西侧。


他受父影响,未曾参与乡试,在家设馆授徒,教人以重义守节。后塾馆因故关闭,他家计日艰,便到江西高要县以清廉知名的朱文端处当幕僚。仅两年,他看到清官门下风气竟如此不正,官吏之间沆瀣一气,溜须拍马,贪污敛财盛行。面对此境,宗濂心中甚是郁闷,然作为一名幕僚,又无法改变现状。《竹林八圩志》中载,宗濂“宦橐萧然”,“囊中羞涩”,却“以不能事权要解任”。几位同僚劝其识时务,变通一下,他厉声说:“为山九仞,功亏一篑,得,毋为同幕诸君乎!”说罢,他便束装而行。此时,“最贫者莫如濂,终不敢以馆谷累公清洁”。他恪守节操,不与墨吏同流合污。


离任后,他在江西再次收徒授课,还为人撰碑以补家用。宗濂是位重情义之人,正在他困顿之际,偏遇同乡人潘三官生意不顺,孤身染疾,求告无门。宗濂见此情状,二话没说,“始为之治医药,继办棺殓,倾囊相助”。宗濂仅以秀才身份,过着边游历、边办学的生涯,日子十分艰难。


他从不颓丧,晚年回到家乡,复开家塾,经常教导着晚辈们要正确对待功名和为官之道。姻亲沈可培在会试时本已得会元,可十日后却改置为第五名。可培心有不甘,写信告知宗濂大伯云:


  五色云开方夺锦,

  三神风引又回樯。

  墨绶乍拖旋弃甲,

  回思期望屡沾裳。


宗濂也以诗回函劝勉道:


  晴光转春山,

  莺声动林壑。

  好鸟高枝鸣,

  元气自斟酌。


在信尾还叮嘱再三:“官不在大小,位不在尊卑,一意为民者,则留清名。”


他的儿子高士敦在初任山东黄县知县时,宗濂写信告诫:“一行作吏,不可改寒素本色,勤以补拙,俭能养廉,吾不图汝宦资以增寸椽片瓦也。”这两位后辈,皆不负宗濂期望,在各自的知县任上,均以清廉知名。


高宗濂一生恪守廉义家风,终以子贵被封赠为文林郎,领正七品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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