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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改造“有机更新”唤醒城市新活力
发布时间:2019-09-11 15:56:56

原平湖主城区北杨家浜地块上一幢幢崭新的安置房拔地而起;当湖路消防救援大队西侧地块成了规划整齐、设施一新的停车场;正在接受改建的虹桥路老市政府地块,今后将成为东湖新景……随着鳞次栉比的新建筑拔地而起、新设施投入使用,平湖城市有机更新的步伐也越迈越大,通过土地征收、更新建设,使得部分低效用地得以释放,为中心城区的发展开拓了新的空间,进一步唤醒城市新活力。

从2017年起我市大力推进城市有机更新进程,其中涉及基础设施、市政建设以及老旧城区改建,截至2018年年底,2年内启动了城北路地块、文桥里地块、南河头地块、九龙花苑地块等10余个地块,共涉及60多个单位企业、2600多户。

今年,我市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新启动项目与遗留户攻坚问题上双管齐下,同步进行,高效、有力地推动征收工作。在新项目方面,我市今年将启动水洞埭北侧地块、松枫港拓宽地块、城南新村南新路地块等5个地块的征收工作。另外,为了切实维护广大被征收户利益,保证征收工作有序推进,对前期征收补偿决定已到位但依然拒不履行义务的被征收户,经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予以依法强制执行。6月14日,我市对城北路地块丁某户启动司法强拆;8月1日,对城北路地块朱某、钱某户启动司法强制执行。

在过去,“政府不敢强拆”“做钉子户能获赔更多”,遗留户往往会抱有这样的想法,而市征收部门表示,征收工作始终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守政策底线,绝不让“钻利者”得一分利。“钉子户”这不仅导致该地块征收工作滞后、影响新的城市建设进程,也损害了同一地块上其他被征收户的利益,市征收部门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保障大众利益。

今年6月以来,市征收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加快征收地块清钉拔障工作,保障重大民生工程公共利益落地实施。在市政府依法作出征收决定后,被征收人未在规定签约期限内达成征收补偿协议,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有管辖权法院提请诉讼,也未履行搬迁和房屋移交义务,市征收部门受市政府委托,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浙江省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36条相关规定,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准予执行裁定并生效后,对被征收房屋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连续几次司法强制执行行动,在全社会产生了一定影响力,也营造了更为良好的签约氛围,触动了一些‘钉子户’的思想转变。”市征收工作指挥部工作人员表示,依法强制执行有效地推进了城市有机更新速度,随着新工程项目的入驻,将给老地块带来新气象,也给城市增添新活力。

来源:平湖三改一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