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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死违法建筑的后路
桐乡出台新规遏制违法建筑
发布时间:2017-09-29 15:25:54

近日,桐乡市正式出台《关于对违法建筑采取“六不予”政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对违法建筑采取不予不动产首次登记,不予不动产转移、变更登记等“六不予”措施,从源头强化对违法建筑的管控。《意见》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进一步加强违法建筑长效管控,桐乡对涉及违法建筑的房屋采取“六不予”措施。“六不予”是指:不予不动产首次登记;不予不动产转移、变更登记;不予不动产抵押登记;不予核发相关证照;不予提供公共服务;不予资信评优评奖。“六不予”主要通过对涉违不动产限制权利的方式,使违建当事人无利可图,迫使当事人放弃违建想法,从而遏制违建之风。

今后,通过举报、巡查或其他渠道发现的涉违建筑,将按照“三步走”原则执行。

第一步,是告知相关登记办理部门,暂停其不动产首次、转移和抵押登记;

第二步,是根据违建情况和房屋使用状况,对涉及生产、经营的房屋进一步采取不予核发相关证照措施;

第三步,是对影响恶劣、情节严重的违法建筑可以采取不予提供公共服务措施。

《意见》还对涉违的普通房屋,涉违的联立式住宅、联排式住宅和独立式住宅(俗称“排屋、别墅”)分别作出了具体的处置流程规定。

对违法建筑的限制措施从被确认或者标记黑名单后,“六不予”将保持长期有效。直至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踏勘核实该违法建筑已整改到位,限制才会予以解除。

此次桐乡市重拳出击,对违法建筑采取“六不予”政策,不仅是为了防止新建违法建筑的产生,也是为了进一步加强长效管控,引导市民在法治环境下形成控违拆违的自觉意识。

来源:桐乡三改一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