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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恶俗营销毁掉一个好品牌
2021-08-14 06:00

  据媒体报道,椰树集团有限公司于今年2月22日申请注册“从小”“喝到大”商标。企查查APP显示,目前,“喝到大”商标流程状态变更为“驳回通知发文”,“从小”商标流程状态停留在“受理通知书发文”。


  这就是说,椰树集团的“喝到大”商标申请被驳回了。虽然按照流程他们还可以申请复审,但估计最终将徒劳无功,因为法律不允许,监管不允许,社会舆论也不允许。


  我是椰树椰汁的忠实消费者,就像网友们众口一词的那样,我也觉得椰树椰汁很好喝——这是我喜欢它的唯一理由,而绝不是因为它的广告。


  作为一款饮料,好喝,并且无添加,消费者口碑也不错,这就足够了。但让人匪夷所思的是,这些年来,椰树集团却偏执地走上了恶俗营销的不归路,其中最为著名的,当属邀请大胸美女代言,并配上“我从小喝到大”的广告语。


  “从小喝到大”一语双关,明眼人一看便知,他们是刻意利用一语双关来打擦边球,宣扬椰树椰汁具有丰胸效果。或者说,他们并不在乎有没有丰胸效果,只要能吸引消费者的眼球就行,引起社会热议就行。


  自以为很机灵,却遭到社会舆论的口诛笔伐,这种小伎俩自然也逃不过监管的法眼。2019年3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通知指出,椰树椰汁部分版本广告宣扬低俗内容、违背社会风尚,价值导向存在偏差,对这些广告予以停播处理。同月,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原工商局认定,椰树椰汁广告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对椰树集团海南椰汁饮料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说实话,每次喝椰树椰汁时,看到包装上那个扭转着腰肢的女子以及那句“我从小喝到大”,我就感到一阵阵厌恶,特别想跟椰树集团的管理者说一句:你们的东西卖得好只是因为好喝,而绝不是因为广告恶俗,别再自以为是、自作聪明了好吗?


  《广告法》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广告内容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商标法》也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或者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创建一个好品牌不易,维护一个好品牌更难。有多少大名鼎鼎的品牌,“眼见他起高楼,眼见他宴宾客,眼见他楼塌了”,我真的有点担心,椰树集团对恶俗营销的偏执,可能会毁掉这个好品牌,这是椰树集团的灾难,也是消费者的遗憾。别跟法律对抗,别跟社会舆论对抗,别跟公序良俗对抗,椰树集团的管理者该醒醒了。


来源: 文字记者:晏庆盛 编辑:晏庆盛 责编:姜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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