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广东省自5月1日零时起落地执行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此次集采共纳入45种药品,平均降价幅度为65%,最高降幅达到96%,患者可以在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和驻粤军队医疗机构按中选价格购买药品,享受药品带量采购的降价优惠。
前后四批次集中带量采购,让药品出现了一波接一波的降价潮,老百姓从中得到了巨大实惠。尤其是第四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不仅药价降幅很大,而且涉及更多常用药品,使得降价既有幅度又有广度,两者叠加,将大幅减轻患者的用药负担。
然而,欣喜之中也有隐忧——自2018年我国启动药品谈判以来,谈判药“进得了医保,却进不了医院”的情况一直存在,有些降价后的药品在医院里开不到,甚至在药店里也买不到,一些谈判药面临着“落地难”,被卡在了“最后一公里”。
以前药品贵,有些人“用不起”;现在药价降了,关注的焦点变成了能否“用得上”。
为此,广东省医保局明确要求,将中选药品使用情况纳入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不得以费用控制、药占比、医院用药品种规格数量等为由限制使用,切实保证使用量。
经过“灵魂砍价”后的一些药品之所以“进得了医保,却进不了医院”,原因就在于,医院承担着控制药费不合理增长的职责,需要对药占比、医保年度限额等指标负责。中选药品虽已大幅降价,但突然大量涌入,医院药占比、医保限额等指标便容易被突破。
另外,药品取消加成之后,医院无法通过卖药赚钱,购买中选药品的积极性也显得不足。医保部门有价格谈判专家,医院有药事委员会,两者若不做好配合与衔接,集中带量采购的中选药品,仍难以进入医院。
如此看来,以进入医保目录为条件,换取药品大幅度降价,只是减轻患者药费负担的前半步,后半步则需要改进制度与规则,确保医院愿意购进、患者乐于使用这些药品。
药费控制、药占比等考核指标以及用药品种规格数量限制等,是医院不敢大胆引进中选药品的主要原因。广东省医保局要求医院不得以此为由限制中选药品进入医院,找准了症结,而将中选药品使用情况纳入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既是一种倒逼机制,也是一种激励机制。
当然,关键还是要改进医保控费方式。骗保、医保基金滥用等现象必须加以遏制,但医生不敢用药、尤其是不敢放手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的问题也要正视。对此,医保部门需要大胆探索,建立健全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规则相适应的医保监管新模式,让中选药品既降得了价格、进得了医保,也能进入医院、到达患者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