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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动真格”,垃圾分类才能“见真效”
2020-09-01 21:37

读嘉评论记者 汪 莹

  真罚了!昨天,《嘉兴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上午8时半,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出了全市首张罚单。执法人员在对七星街道一家超市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店内既没有按照《条例》规定对垃圾进行分类,也没有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日常管理制度。在亮证说明情况后,执法人员现场开出500元罚单。超市负责人也当场表示将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尽快做好垃圾分类。

  法律法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规范嘉兴生活垃圾管理的法规。有法可依,就该执法必严。不然,法规的公信力不能在实践中体现,就会沦为“一纸空文”。不仅违法者不再把它当回事儿,还会刺激更多人的从众心理,让垃圾分类全民参与成为空中楼阁。虽然500元罚款不算多,却足以惩戒违法者、警示全社会——生活垃圾分类不是可有可无的小事,而是所有人必须坚守的法律底线;否则,就是违法,必须付出法律的代价。

  一民之轨,莫如法。平心而论,经过多年宣传倡导,以垃圾分类为城市减负的道理妇孺皆知,但总有一些人“说归说,做归做”,让垃圾分类成为“最难推广的一桩小事”。如此知易行难,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缺乏强制性约束。条例的施行意味着生活垃圾分类在嘉兴有了刚性法律约束,补齐了垃圾分类工作中最短的一块短板。法律面前,没有什么价钱可讲,在法律的框架内,执法更不能犹豫,该处罚时坚决处罚,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防止“破窗效应”。如此,方能敦促广大市民主动学法、懂法、守法,以严肃执法立好规矩、养成习惯、树立风气。

  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作为一部地方法规,条例的出台经历了多次公开讨论、征求意见,凝聚了嘉兴人民共识的最大公约数。然而,从认同条例到付诸行动、见之日常、养成习惯,绝非易事。纵观那些垃圾分类推行较好的国家和地区,无不靠强化执法落实公民义务。在条例施行首日,嘉兴多地也都加强了执法力量,以教育劝导、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责令整改和行政处罚等方式开展现场执法。不过,处罚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嘉兴各地也没有“一罚了之”,而是拿出“服务”的姿态,以“桐拾袋”“小绿桶”等创新载体精准对接群众需求,为公众参与清除障碍、创造条件,从严执法“动真格”,精准服务“下真功”,刚柔并济推动垃圾分类从观念认同走向行动实施,从理解支持走向主动参与。

  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只有处罚动真格,才能让硬约束发挥更大的震慑、警醒作用。相信以垃圾分类首张罚单为警示,今后广大市民会主动学习条例、自觉遵守条例,把眼前的强制内化为未来的习惯,用今天的从严涵养出明天的从容,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在嘉禾大地从时尚走向日常。

来源: 评论记者:汪莹 摄影:赵颖硕 编辑:夏玮珉 责编:张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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