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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有威慑力驾驶人才有敬畏心
2020-07-01 19:19

  读嘉评论记者 汪莹


  昨天是《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第一天,全市交警全警上路,严查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此前一个月,公安、市场监管、税务三部门已经联合启动全市电动自行车联合整治行动,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保持着高压态势。

  电动自行车一直是交通治理的难点,也是行人出行的痛点。有的车主凭借电动车灵巧的体型“自由穿梭”,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引发各种交通安全问题。更有甚者,一些非标电动车大行其道,叠加驾驶人交通违法,让广大行人和车主唯恐避之不及。据统计,当前浙江省备案的电动自行车中非标车数量达2323.88万辆,占比接近81%;而在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突破320万辆的嘉兴,近三成亡人交通事故涉及电动自行车。

  翻翻往年的新闻不难发现,全国各地每年都会对电动车进行好几次整治,每次的架势都不小,但效果却令人堪忧。就拿安全头盔来说,宣传力度很大,交警查得也很严,但许多城市还是随处可见不戴头盔的骑行者,还有人戴施工帽来糊弄。究其原因,恐怕还是少数驾驶员法律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而增强法律意识又绝非朝夕之功。这就决定了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整治,不能只是 “运动战”,而要打好“持久战”,严格执法绝不能“缺席”。

  这次浙江省实施新条例,立法处罚驾驶人不戴安全头盔属、不遵守交通规则以及生产销售非标电动车等行为,可以说是抓住了电动车违法的七寸。只是,法律能否在实施过程中产生足够的威慑力,催生驾驶人严格守法的敬畏心,除了必要的教育引导,恐怕还要靠严格执行来保障。去年5月以来,嘉兴以电动自行车违法为整治重点,全力推进“交通安全大会战”,电动自行车事故死亡人数实现“断崖式”下降,驾驶人头盔佩戴率和交通守法率也保持在90%以上。可以说,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正在成为绝大多数嘉兴驾驶人的行为习惯,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相关部门的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执行到底。

  俗话说“老虎还有打盹的时候”,驾驶人遵守交通规则正在从他律走向自律,这样的趋势固然可喜,但自律意识再强,也离不开严格执法作保障。特别是在新条例实施的非常时期,若此时缺少严格执法,一两名违法者成为漏网之鱼事小,由此催生“破窗效应”,让整治多时才形成的文明骑行习惯毁于一旦,损失就大了。由是观之,无论是持续增强驾驶人的守法意识,还是树立新条例的法律威严,严格执法都不能缺席,而且要越来越严。

  严惩违法者只是手段,形成遵法守法的文明交通习惯才是目的。在此过程中,法律有威慑力,驾驶人才有敬畏心。这既需要交警部门像执行“醉驾入刑”一样严查各种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也需要广大驾驶人从“头”做起,不仅戴好头顶的安全头盔,更要拧紧头脑中的安全之弘,为严格执法营造良好氛围。


来源: 评论记者:汪莹 编辑:吴天根 责编:张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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