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PDD直播唱歌被起诉”的话题引发社会关注。PDD真名叫刘谋,是一名游戏主播,他在一次直播中唱了《向天再借五百年》,被该歌曲原作者张宏光起诉索赔10万元。刘谋表示,自己并未想通过唱歌积攒财富,愿意道歉并不会再唱;张宏光则表示,索赔金额不重要,重要的是借此呼吁社会各界对音乐版权的高度重视,让更多音乐人的劳动付出有所回报,激励更多创作者创作出更多优秀作品。
游戏主播为了活跃气氛唱了一首歌而已,竟然被索赔10万元?不只是游戏主播,其他网络主播也经常在直播间唱歌,莫非都侵权了?消息一出,很多网友表示不理解,甚至很愤怒,认为张宏光是想磳网红的热度。
网友们的不理解,一方面缘于在直播间唱歌的事情确实很常见,之前没见谁被起诉;另一方面缘于对音乐版权的法律规定不够了解,没意识到这是一种侵权行为。
索赔10万元合理与否,自有法院作出裁决,但网络主播的确不能想唱就唱,一不小心就可能构成侵权。
歌曲无疑是有版权的,歌曲的作词人、作曲人等创作者对歌曲享有著作权。按照《著作权法》,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广播权和表演权等共计17项权利,这些权利都不容他人侵犯。当然,为了歌曲传播和公众共赏,法律对著作权人的权利也进行了限制,如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而使用他人音乐作品,免费演唱他人音乐作品等13种情形,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也不必支付报酬。正如《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
而刘谋演唱《向天再借五百年》的问题在于,作为一名游戏主播,他的直播行为具有商业性质,虽然他唱歌并没有向观众另外收费,他也“并未想通过唱歌积攒财富”,但在客观上,这首歌活跃了气氛,吸引了人气,赚取了流量,间接为他的游戏直播提供了助力。这就不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也不是一种纯免费表演,不能纳入“合理使用”的范围。
因为直播是商业性质的,所以在直播中唱歌就是一种营利行为,就要受到《著作权法》的规制,不能无偿使用他人音乐作品。这个逻辑简单而明晰,网友们的不理解和愤怒可以歇了。实际上,网络主播因为唱歌被索赔并非个案。2021年,歌曲《小跳蛙》的版权所有方对12名主播的侵权行为进行了起诉,认为这些主播在2016年至2019年期间,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59次在直播间演唱《小跳蛙》,接受粉丝打赏,获得了巨大经济利益,属于严重的侵权行为。最终,法院判决直播平台向版权所有方赔偿4万余元。
在直播间唱歌的仍大有人在,并不能证明这种事合法合理,只不过是“积非成是”罢了。张宏光的较真,也算是给大家上了一堂普法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