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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网售处方药“试”出一条新路
2022-01-29 06:00

  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日前印发《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意见》提出,建立深圳电子处方中心,试点开展互联网处方药销售。对于在国内上市销售的处方药,除国家明确在互联网禁售的药品外,其他允许依托电子处方中心进行互联网销售,不再另行审批。


  “互联网+”蓬勃发展,电子商务无所不能,网上买药早已稀松平常。不过,目前人们能从网上购买的大多是非处方药,购买处方药还面临诸多困难和限制。处方药的治疗效果往往更好,但副作用和不良反应更大,所以要由医生开具处方才能购买使用。这样的规定看上去合情合理,但在现实中遭遇到一些问题,比如那些病因已确诊、病情已稳定、需要长期甚至一辈子服用同一种药品的患者,他们每次买药都要去医院就诊、开处方,实在麻烦,也没有太大必要。让这些人能够通过互联网便捷地买药,无疑也是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在安全性与便捷性中走钢丝、找平衡,有关网售处方药的政策也处于摇摆之中。2013年,原国家食药监总局批准河北省、上海市和广东省进行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2016年8月,这一试点工作被叫停。2014年5月,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网上可以凭处方销售处方药;2017年11月又发布《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政策上的摇摆不定,体现的是一种审慎态度,在管理层面,如何确保电子处方真实、怎样保障药品在配送过程中不变质等,都是绕不开的难题,这种审慎态度完全可以理解。


  社会在不断发展,时代在不断进步,近年来,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被提上议事日程,尤其是疫情期间,互联网医疗呈井喷式发展态势,形势喜人,同时也让网售处方药问题更加凸显——医生可以在网上诊疗,患者却不能在网上购买处方药,还得跑医院找医生,如此“有医无药”的窘境,让互联网医疗的实际效果大打折扣。开展网售处方药试点势在必行,它不仅关系到患者的购药便利,而且关系到互联网医疗的发展前景。


  相比之前,目前网售处方药具备了更好的条件。比如物流技术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可以大大降低配送环节对处方药安全性的影响;药品电子监管码的普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可以大大增加处方药网售及使用的安全性;电子处方中心的建立,有利于加强对网售处方药的监管,同时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指导,合力化解风险。


  破解网售处方药难题,相信办法总比困难多,期待深圳市的试点能够蹚出一条可行的新路,探索出兼顾安全性与便捷性的网售处方药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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