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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省”医药费,他让自己的汽车为正三轮摩托车“背锅”
2020-10-30 18:02

  今天上午,记者在嘉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见到了即将被拘留的翁某,他说自己被拘留完全是自己“作”的。为什么这样说呢?原来,他开着自己的正三轮摩托车将别人撞倒后,让自己的家属陪着对方去了医院,自己却开车离开了。事后,他却向警方报警说是开着小轿车把人给撞了。那么,翁某为啥要撒谎,让轿车替正三轮摩托车“背锅”呢?

  “原本就是想省点医药费,没想到弄巧成拙了。”翁某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当天,他被罚款1800元,并被处以10天的行政拘留,同时,伤者的三四万块医药费还得由他自掏腰包进行赔付。

  事发当天下午,翁某接到老板电话让他去单位干活,他就沿着丰华路、桐乡大道北侧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当他行驶到桐乡大道天佑大桥的时候,对面顺向过来一辆电动自行车,因为躲闪不及,摔倒在地,翁某的正三轮车刚好压到了他。




  “我问他情况如何,他就说手臂痛得很。”翁某将对方扶到了人行道边坐下后,就拨打了120,又让自己的老婆和姐姐过来把伤者送到了医院。他跟工友两人把伤者的电动车抬上了正三轮摩托车开回了家,“我感觉对方就是手受伤了,应该不要紧,估计这次是我全责吧,也就没想到要报警。”

  然而,当翁某回家换了轿车赶到医院了解情况时,医生告诉他,伤者的手骨折了,“医生说医药费要三四万元。”翁某一想,自己的正三轮摩托车没有保险,但是轿车有保险,“反正不会赖账,两辆车都是我自己的嘛。”翁某当即就在医院报了个警,说自己的轿车撞上了电动自行车,人在医院治疗。

  接到报警后,直属二大队的交警进行了调查核实,“我们没有发现有汽车撞电动自行车的事故,但是在调查时发现翁某是驾驶正三轮摩托车把人给撞了。”当二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再次向翁某核实时,他才说了实话,承认自己得知医药费比较贵,想“省钱”,就想到了让轿车为正三轮摩托车“背锅”这一出。

  虽然翁某事后把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治疗,而且后来也向警方说出了实情,但因为在事故发生后离开了现场,之前又向交警撒了谎,“从头到尾他都没有主动承认是开正三轮摩托车撞了伤者,因此我们判定他为肇事逃逸。”

  “其实交警后来对我说,如果我第一时间报警,可能在责任上还会有主次的划分,现在好了,所有的责任都要我承担。”悔恨交加的翁某面对被拘留、被罚款和需要全额赔付对方医药费的结局很是后悔,表示教训深刻。

  “发生类似交通事故后应该第一时间报警。”交警部门表示,到底是谁的过错,谁该承担怎样的责任,这应是由交警来判定的,并不是认为自己没有责任就可以一走了之。更不应该像翁某一样,一错再错,为了所谓的“省钱”做出荒唐事。(视频由警方提供)


来源: 文字记者:陈培玉 通讯员:沈惠忠 编辑:孙雪 责编:张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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