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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省内异地取消备案?假!!
2026-04-15 10:07


近期,不少市民在朋友圈看到4月1日起省内异地就医取消备案的消息。

在此,官方作出回应:

并无此事!!!

那么省内异地就医我可以办什么异地备案?又应该怎么办理备案呢?


情形一:异地长期居住备案

(1)备案条件:投靠近亲属、工作外派、异地就学等原因长期居住外地3个月以上的,可提供相关材料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异地安置手续。备案后3个月内不能取消或变更备案城市。

(2)报销政策:其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视同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比例报销。

(3)备案途径:

线上备案:

◆办理入口:通过“浙里办”APP、支付宝“浙里办”小程序、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进入服务。也可点击下方图片,通过微信“浙里办”小程序直接进入。

◆操作步骤:阅读用户须知,【进入办事】→选择办理模式→情形选择(操作类型选择【备案】)→在线填表→上传材料(点击【去签章】签署并上传备案承诺书)→信息确认。

左右滑动查看

线下备案:携有效身份证件至参保统筹区内医保经办窗口备案。


情形二:异地转诊备案

(1)备案条件:符合卫生健康部门规范转诊要求,由嘉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转诊单,备案有效期为1年。

(2)报销政策:其在异地发生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付10%,统一按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支付。

(3)备案途径:

线下备案:由嘉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上传备案。

线上备案:

◆办理入口:通过“浙里办”APP、支付宝“浙里办”小程序、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异地转诊人员备案】,进入服务。也可点击下方图片,通过微信“浙里办”小程序直接进入。

◆操作步骤:阅读用户须知,【进入办事】→选择办理模式→情形选择(操作类型选择【备案】)→在线填表→上传材料(点击【+】上传医院开具的异地转诊备案表)→信息确认。

左右滑动查看


情形三:异地急诊、抢救

(1)报销政策:其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视同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按规定比例报销。

(2)备案途径:无需备案。

(3)报销途径:

联网结算:由省内异地医保定点医院上传“急诊”“急诊留观”“急诊住院”等急诊类别并进行直接结算。


情形四:无异地备案

如参保人不符合上述情形,仅因个人意愿而临时至省内异地就医,则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直接前往省内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刷医保就医,其在异地发生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付20%后,统一按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支付。

上述情形如未能联网直接结算的,由个人全额自费垫付后可申请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延伸阅读☞嘉兴医保线上报销指南,轻松搞定医药费报销


额外提醒:


医保相关政策

请以医保部门官方发布为准

不要轻信网上来路不明的信息

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谨防误信谣言

影响自身的医保报销权益!


来源:嘉兴市医疗保障局
编辑:李源
审核:羊丰伟
责编:谭罗敏


来源: 读嘉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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