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几经周折,晚报记者终于帮贵州女孩李秀芬等7人讨得了近万元被拖欠的工资(晚报7月15日2版)。看着他们笑逐颜开地数钱的照片,笔者真为他们感到高兴,更敬佩晚报记者的社会责任感和乐于助人的热心肠,但略一回味,似乎觉得这一事件中又缺失了点什么。粗略一想,大概有这样几个方面。
诚信不可或缺。无信不立,特别是在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的条件下,诚实守信已经成了为人之本、立业之基。据报道,这家公司原来给员工许诺的工资待遇很诱人,可后来工资降了,工人们也就不想干了。不知道那名会计是否也是因此而辞职的,也不知道这家企业原先与工人商定的付薪时间不能兑现是否还有其他原因,但出现了这种情况,这家企业有一点应该好好想想:这样做,企业今后会不会招不到员工?
主体不可或缺。李秀芬等人为讨薪在烈日下苦等半天,没喝水,没吃饭,很是疲惫,最后靠求助负责任的媒体,遇到了负责任的记者,才使讨薪取得了圆满成功。对此,我想,要维护普通群众的合法权益,除了企业等用人单位应当自觉承担起自身的社会责任外,相关部门更应把群众的冷暖时刻记挂在心,采取开通24小时值班电话、建立应急队伍等措施,做到一旦出现此类纠纷,电话能及时接通,队伍能及时出发,援助能及时到位,迅速为群众排忧解难。
行动不可或缺。打造“无欠薪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我们已经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但还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并将其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中。报道中,这家企业分管行政人事工作的康先生坦诚地承认“是我工作中的失误”的态度固然可嘉,但因为“正好手头有个紧急事情要处理,等我忙完就把这事忘了”就不可取了。须知,打造“无欠薪城市”,除了政府部门加强管理和执法监督以外,更需要用人单位,特别是具体从事劳资工作人员的重视和支持。行动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嘴上说的认识和觉悟再高也是水中月、镜中花。在这一点上,大家真该认真向晚报的记者学习,只有像他们那样把对为民服务的认识切实落实到了行动中,才能真正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