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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6月28日报道,一企业主想借助晚报帮他找找哪里可以买到女子“防狼器材”,目的是让下晚班的女工回家能更安全些。
首先,我不知道这“防狼器材”到底有没有,能管多大用?不过,根据矛盾观点,我想既然你能防,别人照样也能破,何况,在黑不溜秋的夜晚,一个单身女性面对色迷心窍甚至穷凶极恶的歹徒,会不会出现《铁道游击队》里芳林嫂看见鬼子一紧张,手榴弹没有拉引信就朝鬼子一屁股砸去的情况也还是个问号。因此,企业主虽是一片好心,但效果如何实在值得怀疑。
其次,从报道看,“工厂是实行三班倒的,晚班的下班时间就是半夜12点。”这里就涉及一个排班是否合理的问题。如果老板真的对女工半夜回家不放心,真的是出于人性化考虑,那就应该尽量合理安排订单和生产。对有些能安排男职工的工序,就尽量不要安排女工,或者白天让女工干,晚上让男职工干,这样不就能最大限度地避免所担心的问题了吗?也就更用不着花冤枉钱买什么“防狼器材”了!如果实在无法避免,笔者注意到,该企业职工是半夜12点下班,那能否将三班制的时间改成“5点至13点,13点至21点,21点至5点”呢?相信这样的话一定能降低女工受侵害的风险。但最重要的是,如果社会治安不好,即使允许你买枪、买炮,估计你也不会有安全感。所以,对于报道中提到的那段“女工在下班路上被骚扰甚至被抢劫的事都曾发生过”的路,希望有关部门能引起重视,加强巡逻,加大对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同时,受害者也应积极报案,主动配合警方破案,这样才能把“狼”干掉。如果没有了“狼”,人们也就不需要什么“防狼器材”了,相信这才是大家最希望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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