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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浙江省海宁市政府作出决定,要求全市各镇(街道、开发区)在9月底前,按照“一个原则、五项措施”(“一个原则”即“生产与生活彻底分离”;“五项措施”是:必须配备消防器材设施;必须有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并保持畅通;必须划定功能区域、分类规范管理;必须规范敷设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类规章制度)的整治标准,全面完成现有“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自2007年11月7日海宁市政府部署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以来,全市各镇(街道、开发区)用铁的决心、铁的纪律、铁的手腕、铁的措施狠抓“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排摸整治工作。全市共排摸调查发现存在“三合一”现象的场所1071家,排查数据位居嘉兴五县二区第一位。为认真吸取湖州织里“三合一”场所火灾事故的血的教训,海宁市政府将“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纳入政府2008年度重点工作之一,抽调公安、安监、消防、工商、地税、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城管、供电等九个职能部门的执法监督人员,组成“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督导组,合署在消防大队集中办公,加大对各镇(街道、开发区)“三合一”场所消防整治工作的服务和指导力度,并落实“三合一”场所消防整治工作专项资金,用于推动“三合一”场所消防整治和宣传、培训工作。截止9月2日,海宁市委副书记、市长沈利农和分管副市长许煜威先后7次召集召开动员、部署和“三合一”场所消防整治形势分析会,了解并掌握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嘉兴市委常委、海宁市委书记俞志宏和市委副书记、市长沈利农,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冷江浩,副市长许煜威等领导多次带队深入基层乡镇、农村调研“三合一”场所消防整治工作,督导并推动各镇(街道、开发区)加快“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进度和力度。海宁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每天累计10次刊播“三合一”场所消防整治工作公益宣传广告,印制发放通告、单项宣传资料、“三合一”整治DVD和画册等宣传资料12万余份,配发了17套“三合一”整治工作宣传展板(22块一套)进行巡展宣传,还利用宣传车进村、进社区广泛宣传“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三合一”火灾隐患的危险性,以及整治工作有关政策及技术性措施,营造了浓郁的治理氛围。
截止9月1日,全市现有1071家“三合一”场所已完成989家整改任务,整改率达到92.34%。在整治“三合一”现象过程中,海宁市政府始终督促各镇(街道、开发区)将排摸调查工作贯彻到“三合一”场所消防整治工作始终,始终保持打击“三合一”现象的高压态势,严防“三合一”现象季节性反弹和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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