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汶川地震发生后,嘉禾大地赈灾热潮持续高涨。连日来,不断有热心市民打进本报热线咨询收养地震孤儿的事宜。市残疾人合唱团的黄燕说:“因为地震,一些孩子成了孤儿,而且震后伤痛的阴影会一直留在孩子心里,我们希望用我们的爱温暖孩子的心,给予他们照顾和呵护。请问收养孤儿需要办什么手续?”昨天,市民政局有关人员表示,关于个人收养地震孤儿,目前国家民政部还没有相关政策或精神下达。根据相关法规,收养人应向孤儿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以“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为前提,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这三类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那么,收养人应该具备哪些条件呢?根据规定,如果是收养孤儿,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年满三十周岁、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这三个条件。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不受收养一名的限制。但要指出的是,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有关人员说,紧张的抗震救灾仍在进行中,现在还没有到达商谈收养地震孤儿的阶段,目前最重要的是抢救灾民,让受伤的孩子得到及时救治,让没有受伤的孩子安全、健康地生活。地震发生地在四川,对嘉兴百姓来说,属于异地收养。根据相关收养法规,收养人应向孤儿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核。
声声啼哭,唤不回遇难的亲人。家毁了,可以重建;亲人没了,我们能否给孩子带去如父爱、母爱般的呵护?地震孤儿们渴望亲情的温暖,如果您愿意成为孩子的亲人,可以先致电本报“党报热线”,告知你的申请要求和本人情况,待时机成熟,本报将积极与四川有关部门联系。热线电话:0573—82400000,13516830110。(限嘉兴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