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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组文章采写/记者 马晓燕 姚刘权 许 叶 杨颖慧 聂春洁 易丹丽 摄影/袁 正
汶川地震,身在海盐的四川籍新居民心急如焚,都想为老家的抗震救灾工作出一把力。昨天,8名四川籍新居民特地请假一天,自发走上街头募集善款支援四川老家。
“记者同志,你们千万不要报我,这没什么的……”昨天上午,在海盐县海丰西路菜市场,刚刚捐了100元的黄阿姨朝记者连连摆手。前天晚上黄阿姨就从电视上看到了四川地震的消息,一直觉得很揪心,正愁不知道怎样帮助灾区人民。昨天一大早,她来到菜市场买菜,正好碰上四川籍新居民自发组织的募捐活动,她就把带来买菜的100块钱塞入了捐款箱:“这次地震带来的破坏程度是难以预料的,自己少吃一点菜也许就能帮助一个四川的灾民了,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尽我所能帮助灾区人民,希望这些捐款能尽快送到灾区人民手里!”
“叔叔,叔叔,等一下,我也要捐钱。”一个背着书包戴着小红帽的小女孩追了上来。“我在电视中看到灾区这么多被埋的小朋友没有被救出来,昨晚睡觉梦见的都是那些小朋友被埋的画面,我也要尽自己的努力帮助那些小朋友。”小女孩用稚嫩的声音告诉记者。当记者问起小女孩的名字时,她红着脸一个劲地摇头,从口袋中拿出了吃早饭剩下的两毛钱,踮起脚尖把钱放入了捐款箱。
当天下午,为了能接受更多海盐人的爱心,本报海盐分社与武原镇朝阳社区居委会取得联系,让8名四川籍新居民借助社区平台进行募捐。在附近某餐厅工作的一名来自四川省达州市的工作人员路过募捐现场,先是掏遍全部口袋找出了13.5元投进了募捐箱,几分钟之后这名工作人员从餐厅转了一圈再次拿来15元现金投到了募捐箱中,且不愿留下姓名就离开了。记者在募捐现场看到,过往的市民纷纷伸出援手,慷慨解囊,10元、50元、100元……短短两个小时,募捐箱中已经筹集到了近4400元善款,8名新居民在社区工作人员的陪同之下,将钱全部捐给了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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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99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选择符合其捐赠意愿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进行捐赠。捐赠的财产应当是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而且,只有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方可接受捐赠。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新居民的急切心情可以理解,可是自发上街进行募捐并不妥当。目前,捐款渠道还是比较多的,海盐县红十字会、海盐县慈善总会、海盐县民政局等部门均可接收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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