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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社保:消除城乡最后一道鸿沟
嘉兴在线  2007年11月01日 08:29:17

十七大报告原点

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是民生之本,是关系社会公平与和谐的基本经济社会制度,也是实现和谐社会的重要制度保障。社会保障体系中,养老保险无疑是广大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话题。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要求:“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嘉兴对接点

百万居民受益社保新政

今年10月1日,《嘉兴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正式实施,作为城乡一体化先行之地的嘉兴,因为在全国首推全民社保新政,再一次吸引了全国媒体的广泛关注。该办法规定,全市16周岁至60周岁、不符合参加现行社会养老保险(障),或原一次性低缴费参加农保的城乡各类劳动者,都纳入应保尽保的社会保障体系。市财政对参保者实行补贴。

在此之前,我市居民享受的社会保险包括两类:一是纳入《嘉兴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职工,一是纳入《嘉兴市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职工。在这两个社保制度之下,只有企事业单位职工、被征地农民等这些特定的人群,才能享受社会养老保险(障),而大部分农村居民以及城镇部分未参保的居民则与社保无缘。

而《嘉兴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出台后,我市将有近100万城乡居民受益,其中80多万为农村居民。它意味着横亘在我市城乡之间的养老保障这一道最后的“樊篱”也被拆除了。从今以后,嘉兴农民只要参保,60周岁后就可拿到养老金,农民再无后顾之忧了!

嘉兴现场一

土地不再是农民唯一保障

海盐县大桥新区东港村,一排排崭新的别墅整齐地排列着。这是该县大桥新区为安置2000多户失土农民而兴建的农民新村之一。当记者询问失去土地后,农民生活如何保障时,今年65岁的姜冲宝大妈乐呵呵地说:“我现在每月有500多元的养老金,生活宽裕着呢!”海盐县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大桥新区失土农民女性年满50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每月都可以拿到500多元的养老金。同时,年满35周岁的女性农民和年满40周岁的男性农民,只要一次性缴纳15年的基本生活保障费后,到了规定年龄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生活保障金。

记者从市劳动保障局了解到,到去年底,全市被征地农民中参加社会保障的已超过20万人,占被征地农民总数的70%以上。据海盐县东港村村委会主任方芳元介绍,该村的农户都有了养老保险和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已经有3000多人参加了县政府埋单、县劳动保障局组织的劳动力培训,并经过培训进入附近的企业,在生产、仓库管理、后勤等岗位当起了工人。

嘉兴现场二

高龄老人的“特别补助”

秀洲区油车港镇马厍村的村民徐巧观今年77岁,老伴73岁。老两口带着17岁的孙女过日子,仅靠两亩田地维持基本生活,没有其他收入。村里了解到他家的情况后,将其列入低保户,按照低保补助办法,每月补助他家生活费283元。

听说从10月份开始,老两口每人每月可领50元的养老生活补助金后,徐巧观高兴地说:“这100元钱对别人家来说不算什么,在我们家可是大有用处啊!”

根据《嘉兴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市本级70周岁以上的无保障高龄老人实行养老基本生活补助,各县(市、区)也已开始谋划这项工作。截至目前,市本级70周岁以上的无保障老人共有31912名,从本月起,他们每月都将收到养老基本生活补助金。

嘉兴现场三

养老保险实现城乡一体

桐乡市梧桐街道三新村的农妇杨美金出生于1957年,原来是桐乡市纸箱厂的一名普通工人,今年6月退休了。退休前,她每月缴纳养老保险金80.4元,企业为其缴纳201元。现在,她每月可以领到养老金609元。“虽然是农民,但我也有了退休金,和城里的退休工人没什么两样的。”杨美金高兴地说。

同样来自三新村的农村妇女张炳仙现在自己缴纳的养老保险金为88.32元,企业为她缴纳220.8元,一年下来,她的养老保险账户上就有近4000元的积蓄。“再过10年,我就到了退休年龄,到时候我也不用担心养老的问题了。”张炳仙向记者表示。

《嘉兴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实施后,原来不能参保的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都被纳入参保范围,城乡一体的最后一道鸿沟消除了。

嘉兴创新点评

小康不小康 关键看保障

市委书记陈德荣有一句话:“小康不小康,关键看保障。”我市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经过十多年的探索与实践,已初步形成了一个以社会养老保险与家庭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框架。到去年底,全市参保人数已达46.7万人。

市委党校调研员、省科学社会主义学会顾问徐锦才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民生问题被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其基本思路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通过努力使社会福利事业逐步由补缺型向普惠型转变,使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国家改革发展的成果。《嘉兴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实施,是我市基本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是我市城乡一体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的一项标志性成果,是继我市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取消农业税后,突破城乡二元结构的又一项重大改革举措。这一制度为改变农村居民世代依靠家庭养老的传统观念,为广大农村居民融入现代社会创造了条件。此项保险制度的推行,将通过财政补助方式,让广大无社会基本保障的成员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和享有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权利,体现了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理念和公共财政的思路。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记者 蔡琦    编辑: 张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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