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潘志毅,男,1987年1月出生,高中文化,浙江杭州人。2005年12月入伍,生前系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嘉兴支队平湖大队战士,武警上等兵警衔。潘志毅出生在大城市,又是“80”后的独生子,但他从小就非常懂事、孝顺,入伍前他乐于助人、见义勇为,是一个优秀的地方青年;入伍后他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视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是一名优秀的消防战士。在扑救平湖市“9.13”喜福门木门厂火灾战斗中,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抢救战友的生命,潘志毅同志壮烈牺牲,光荣地献出了年仅20岁的宝贵生命。潘志毅用短暂的生命走出了一道最美丽的人生轨迹,用火红的青春谱写了一曲新时期消防战士的壮丽凯歌。
烈火中谱写青春壮歌
2007年9月13日,浙江平湖人民将永远铭记这一天。因为这天凌晨,晨露还没有散开,可亲可敬的潘志毅倒在了灭火救灾现场,再也没能起来。当天凌晨3时18分,平湖市消防大队警铃骤响:平湖市林埭镇徐家埭集镇的喜福门木门厂发生火灾。
接到报警后,平湖市消防大队迅速调派公安消防大队和当地专职消防队共7车消防车39名官兵前往扑救。正在睡梦中的潘志毅迅速装备齐全,跳上战车,和战友们一道火速赶赴现场。3时30分,潘志毅随平湖消防大队第一出动力量到达火场。此时,着火的厂房屋顶已被大火烧穿,火焰不断向空中翻滚,火势正处于猛烈燃烧阶段。
经过火情侦察,指挥员李继文确认厂房电源被切断后,立即作出战斗部署。为加快火灾扑救速度,阻止火势进一步向相邻厂房蔓延造成更大损失,作为水枪手的潘志毅在指挥员李继文的带领下,与战友一起握紧水枪不断向火场推进,深入长满水草、与地面平齐的小河滨边,对位于火场东北侧正在燃烧的木料堆垛实施正面扑救。此时,浓烟和水雾弥漫着整个火场,能见度极低。
正当潘志毅全神贯注地用水枪奋勇灭火时,突然,一根火花四贱、貌似火棒的异物向他们迎面击来,为了不让正在射水的战士受到异物击打,在旁边指挥作战的李继文冲了上去,推开水枪手的同时自己却不幸被强大的电流击中,并倒在了小河滨中,潘志毅见状,全然不顾个人安危,冲向前去,本能地去拉李继文,却没想到也被强大的电流击倒,一头栽进了小河滨中。虽经全力抢救,但因伤势过重,献出了年轻的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