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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走在大街上,各种户外广告让人看花了眼,但今后市区户外广告设置不能随心所欲了。昨天,记者从市规划与建设局获悉,目前市规划建设部门正着手出台嘉兴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从而使其成为城市的亮丽风景。
据市规划与建设局市政公用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仅市区具有发布权、制作权的各类广告公司已达170多家,为了抢夺城市资源,广告公司的竞争也日益激烈。但是,市区户外广告在设置、审批、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的“真空”。为此,市规划与建设局决定出台相关规定。
记者了解到,按照规定,今后市区设置户外广告前,应当就设施结构安全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设置立柱广告、楼顶广告前,审批部门应当就结构安全性征求监督管理机构的意见。凡是不采取安全措施、不按规定进行户外广告安全检测的,处以罚款;安全检测不合格,经整修仍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责令限期拆除。
同时,结合嘉兴城市自身实际,市规划与建设局对哪些区域设置什么样的广告作了具体规定。比如,在道路及其两侧设置户外广告,不得妨碍视距或影响通行,不得遮挡绿化和市容景观,不得遮挡路灯、交通标志、交通信号,不得妨碍无障碍设施使用;不得在危险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危险设施上设置户外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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