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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共和国同龄人。在那个价值取向比较单一而物质又匮乏的年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相对比较单纯,对待爱情也很专一。当时,离婚是一件很不光彩的事,甚至会被人瞧不起。今天看来,这种观念也许是太陈旧了。但综观时下,饱受爱情煎熬的男男女女越来越多,好不容易走进婚姻殿堂转身又劳燕分飞的越来越多,试验式婚姻、“小三”、“小四”时有所闻,在这纷扰熙攘的社会,人们似乎离幸福越来越远了,心中对爱情的定义也越来越模糊了。人们不禁要问,到底什么样的爱情才是幸福的?我认为,一个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和法律意识的人,一定会非常慎重地对待爱情,忠诚于爱情,并用一颗强烈的责任心全身心呵护爱情,那他的生活一定是幸福的。
改革开放以后,价值取向的多元化,经济条件的根本改变,使得个性得以张扬,因而人们的观念也发生了很大的转变。然而,我认为,无论观念如何改变,在对待爱情问题上,有几个基本点是不能改变的。首先,对待爱情应该“慎重”。那种闪电式婚姻、试验式婚姻,那种轻率结婚、草率离婚都应在反对之列。婚姻是终身大事,因而,在决定时,就应慎之又慎,一旦决定后,就应义无反顾,一往无前。
其次,对待爱情应该“忠诚”。既然是自己的选择决定,那就应做到心心相印,同甘苦共患难、相濡以沫、白头偕老。对爱情的忠诚,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优良传统。东汉初年,光武帝刘秀召见大臣宋弘时说,“谚言贵易交,富易妻,人情乎?”(意思是说,俗话说,高贵了就忘记了交情,富有了就想另娶妻子,这是人之常情吗?)宋弘答道:“臣闻贫贱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意思是说,我听说,对贫穷卑贱的知心朋友不可忘,共患难的妻子不可抛弃。)梁山伯与祝英台、贾宝玉与林黛玉……对爱情至死不渝的故事更是广为传诵、家喻户晓,而忘恩负义的陈世美更是被世代唾弃。
再次,对待爱情应有强烈的“责任心”,应竭尽全力呵护对方,不让对方受委屈,受伤害,甚至为了对方可以牺牲自己的一切乃至生命。要知道,爱情过程中的激情、浪漫、潇洒可能都是暂时的,而义务和责任却是永远的。因而,婚姻绝不是爱情的坟墓,恰恰是爱情的试金石。那种所谓的“外面彩旗飘飘,家中红旗不倒”的婚姻是不负责任的,是应该被谴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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