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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开展12.5国际志愿者日
嘉兴市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南湖区、秀洲区文明办,嘉兴经济开发区、市直机关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志愿者协会(团市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城管执法局、市金融系统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12月5日是国际志愿者日,为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倡导文明出行,普及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志愿精神,努力营造关心、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的浓厚社会氛围。根据《关于开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文明出行”大联动活动方案〉的通知》(嘉文明办[2008]9号)精神以及《关于大力开展以“文明出行”为重点的大交通文明创建活动的通知》(嘉文明办[2008]10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文明办与三区文明办、市直机关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志愿者协会(团市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城管执法局、市金融系统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共同协商,国际志愿者日活动如下:
- 活动时间、地点
活动时间:2008年12月5日全天(详见附件)。
活动地点:市区主要交通路口等(具体安排见附件)。
- 活动形式及工作重点
具体工作重点如下:
1、针对机动车,强化“文明行车规范”大宣传。宣传“文明行车规范”,如驾驶员开车、乘车、行路,超车并线要打灯、车内备好垃圾袋、夜间会车别斗灯、不绕行减速坎、不长时间占据超车道、不随意变更车道、不酒后驾车、不乱按喇叭、不长时间使用远光灯。
2、针对非机动车,强化“文明骑车规范”大宣传。宣传“文明骑车规范”,如非机动车乱闯红灯,非机动车带人,非机动车在机动车行驶以及逆向行驶等。
3、针对行人,强化“文明行路规范”大宣传及“讲文明、治陋习”大实践。针对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穿马路、乱闯红灯、车辆乱停乱放、乘车乱拥乱挤、公共场所高声喧哗、宠物随地便溺、践踏公共绿地、不文明用公厕等突出问题,紧紧抓住创建文明城市迎检契机,大力发动广大群众开展“讲文明、治陋习”活动。
4、开展各项扶贫帮困、便民服务等活动。
- 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开展好志愿服务活动,使广大志愿者为嘉兴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做出更大贡献。
2、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对志愿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志愿服务工作。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嘉兴日报、南湖晚报、嘉兴广播电视总台、嘉兴在线等新闻媒体要积极深入到一线,对志愿者志愿服务进行跟踪报道,对不文明的现象进行暴光,宣传国际志愿日的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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