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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根据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加强青少年法制道德教育等途径,切实在检察环节上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化解社会矛盾,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两级检察院“未保”工作也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促进。
一、形成工作格局,构建维权网络
全市检察机关从构建和谐社会,实践检察工作宗旨和主题的高度,重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工作,形成了“一把手”重视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公诉部门具体抓、其他部门协助抓的工作格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公诉部门专门成立审查起诉青少年犯罪的办案小组,由熟悉未成年人特点,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女检察人员承办未成人犯罪案件,并定期组织办案人员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青少年心理学等知识。对每一起青少年犯罪案件,在严格审查把关,确保案件质量的同时,注意加强诉讼环节之间、办案部门与学校、家庭、社区的联系、沟通,做好工作衔接,营建维权网络。
二、坚持寓教于审,重在感化挽救
诉讼是检察机关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创造一个有利于他们健康成长的法制环境,进而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主渠道。针对未成人犯罪特点,全市检察机关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案机制。
(一)坚持 “三个见面”。2004年,市检察院统一制定下发了审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一书一卡三表”,即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告知书、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登记卡、讯问表、审查表、跟踪表,规定审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检察人员必须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家长或监护人见面,详细了解其走上犯罪道路与家庭环境、成长经历、家庭教育的关系;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所在学校老师见面,了解其平时学习表现,思想、价值观念,以及学校在管理教育方面的状况;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住所居委会和派出所见面,听取群众反映,了解其平时交友情况,摸清外部环境对其走入歧途的负面影响。通过三个见面,全面认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成因,以便对症下药开展思想教育工作。
(二)搞好“三项教育”。根据不同诉讼阶段工作特点,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做好“三项教育”:一是做好批捕、起诉阶段的引导、沟通教育。根据不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生理、心理特点,采用相适应的讯问方法,耐心说服和细致引导。如对因年幼无知、偶尔失足走上犯罪道路的青少年,着重引导其从这次事件中吸取教训;对有抵触或侥幸心理的青少年,坚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促使其主动坦白;对一贯表现不好,不以为然的,则严厉指出其行为的危害后果,促动其诚良心悔过;对思想有压力、情绪不稳的,重在耐心细致地讲明法律政策,帮助其稳定情绪。如2004年上半年秀洲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在校学生盗窃犯罪案件时,经报市检察院审查后,依法作出定罪不起诉决定,充分体现了对未成犯罪嫌疑人的人文关怀。二是做好庭审中的剖析警示教育,注重发挥公诉意见书的教育功能。通过公诉意见书全面分析导致该未成年人犯罪的思想根源、家庭原因及社会原因,提醒、警示其本人、家长及社会有关部门,在今后的生活、教育、管理中应吸取的教训,不致于重蹈覆彻。三是做好判决后的跟踪教育。对判处缓刑或刑罚执行完毕的未成年犯,实行跟踪回访、帮教,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问题,避免其归到社会后重陷泥潭。
(三)开展后期帮教。对被法院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由监所部门进行定期回访、考察,进行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定期让他们写信或自己到我院汇报思想学习情况,使其在悔过自新中保持良好的健康心态。对判处实刑的未成年犯不定期地采取谈心,座谈方式,讲明量刑的依据及党和政府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政策,鼓励他们振作精神,安心改造,争取早日重返社会。
三、拓展工作渠道,抓好共建预防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和道德教育,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也是检察机关的重要工作职责。多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 “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方针,努力拓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有效途径。
(一)开展检校共建活动。充分发挥好“法制校长”和“校外辅导员基地”的作用,经常性地开展预防犯罪教育。200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案多人少的条件下,共举办法制教育课50多场次,通过以案释法,层层递进,以启发的青少年的良知、良能。如平湖市检察院还组织干警赴5个乡镇进行维权宣传;海盐县检察院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二)开展社区共建活动。全市检察院专门在共建社区开辟青少年维权岗宣传专栏,设立了青少年维权热线咨询电话,分发青少年维权卡片,把维权工作延伸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定期与共建社区其他单位共同开展法制授课,法制宣传、分发资料等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地检察机关加强与团委和有关学校的联系,经常深入中小学校开展公民道德与法制教育。通过以案释法,分析涉案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增强学生的道德和法制意识。2004年来,受教育学生达5万余人。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这一工程中也承担着重要的职责。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还有待于我们不断加强学习调研,探索新方法,开拓新途径,继续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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