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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三改一拆”三年行动计划
发布时间:2013-06-06 09:57:00

中共嘉兴市委 嘉兴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嘉兴市“三改一拆”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入开展旧住宅区改造、旧厂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行动(以下简称“三改一拆”)的战略部署,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三改一拆”三年行动的通知》(浙政发〔2013 〕12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开展“三改一拆”行动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现代化网络型田园城市建设,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城乡建设水平跃上新台阶。一方面,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功能品位不断提升,新区建设卓有成效;另一方面,因历史原因,城镇中存在大量旧住宅区、旧厂区和城中村,农村中存在大量随意搭建、造成严重农业面源污染的畜禽养殖棚舍,不仅影响城乡人居环境、功能品位和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而且损害社会公平。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开展“三改一拆”行动,有利于推进新型城市化,优化生态和人居环境,改善城乡面貌,增强城市软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推进农村畜禽养殖业的科学发展,加快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改善水环境;有利于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强化要素保障;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三改一拆”行动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力推进“三改一拆”各项工作。

  二、开展“三改一拆”行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拆出空间、拆出形象、拆出效益,改出经济转型、改出环境改善、改出功能提升”的要求,将“三改一拆”工作与城市有机更新紧密结合、与畜禽养殖业科学发展紧密结合、与城乡环境整治紧密结合、与经济转型升级紧密结合、与“两新”工程建设紧密结合、与重点工程建设紧密结合,开展“三改一拆”,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建设美丽嘉兴,推进转型升级提速、发展环境优化、民生福祉增进“三大行动”,加快“三城一市”和“两富”现代化建设。

  (二)行动目标

  全面开展旧住宅区、旧厂区和城中村的改造,拆除全市范围内违反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等法律法规的违法建筑。按照三年任务两年完成和“违必拆、六先拆”(即违法建筑必拆,党员干部违建的先拆、机关企事业单位违建的先拆、面积大且典型的先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先拆、存在安全隐患的先拆、农村用于养殖污染严重的先拆)的要求,通过三年努力,全市完成“三改一拆”建筑面积约1187万平方米,其中拆除违法建筑面积约207万平方米,并进一步扩大战果,全面清理造成严重农业面源污染的农村养殖棚舍,形成嘉兴工作特色。

  (三)工作重点

  坚持以改带拆、以拆促改、改拆结合,以拆除违法违规占用农耕地、危及公共安全和重大建设,严重违反城乡规划、交通干线两侧的违法建筑为重点,全面拆除影响城市有机更新、影响“两退两进”腾退低效用地、影响“两分两换”农村土地整治复垦的违法建筑,全面清理造成严重农业面源污染的农村畜禽养殖棚舍,全力以赴推进“三改一拆”行动。

  (四)工作要求

  一是与城市有机更新紧密结合起来。以“三改一拆”推动城市有机更新,借势借力借风,突出中心片区、重点地块先行突破和示范带动,抓紧实施城市有机更新范围内的旧住宅区、旧厂区和城中村的改造,坚持生产、生活、生态相融合,坚持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弘扬文化相结合,推进有机更新,传承历史文化,改善生活质量,发展城市经济,增强服务功能,提升城市品位。

  二是与农村养殖业转型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以“三改一拆”为契机,全面清理整治造成严重农业面源污染、禁限养区内的农村养殖棚舍,率先清理禁限养区内基本农田、外来户养殖、泔水养殖以及治污设施不达标的养殖棚舍,狠抓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严禁养殖场污染物直接排放,促进农村养殖业转型发展。

  三是与城乡环境整治紧密结合起来。牢固树立发展转型、环境先行的理念,通过“三改一拆”,推进城乡环境整治。加快实施“三清两绿”、“四边三化”和清河治水,狠抓河道水系的垃圾清理、生态治理和截污纳管建设,扩大绿化规模总量,提高绿化建设质量,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四是与经济转型升级紧密结合起来。通过“三改一拆”,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提速。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力推进“两退两进”、“三大倍增计划”和“二次创业”,加快低端低效产能的腾退与淘汰步伐,大力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努力实现产业集群化、高端化、生态化。

  五是与“两新”工程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以“三改一拆”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小城市试点和农房改造集聚,加快推进农村地区拆违,突出抓好土地整治复垦,多途径盘活存量,优化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促进土地集约、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方便农民生活。

  六是与重点工程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重点工程建设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抓手,以“三改一拆”助推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推进事关新型城市化进程、城镇功能品位提升和交通治堵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事关群众生活改善和促进社会和谐的民生工程建设,加快推进事关经济发展提速和固定资产投资的招商引资项目建设。

  三、2013-2015年全市“三改一拆”行动计划安排

  (一)全面推进年(2013年)

  全面启动“三改一拆”工作,建立健全“拆旧控新”的长效工作机制,全市确保完成“三改一拆”建筑面积500万平方米,其中拆除违法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力争完成120万平方米。具体任务分解如下:

  1.嘉善县、平湖市、海盐县各确保完成“三改一拆”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其中拆除违法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力争完成14.5万平方米;

  2.海宁市、桐乡市各确保完成“三改一拆”建筑面积80万平方米,其中拆除违法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力争完成19万平方米;

  3.南湖区(含二环以内旧区改造和湘家荡区域)确保完成“三改一拆”建筑面积70万平方米,其中拆除违法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力争完成17万平方米;

  4.秀洲区确保完成“三改一拆”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其中拆除违法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力争完成12万平方米;

  5.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确保完成“三改一拆”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其中拆除违法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力争完成8万平方米;

  6.嘉兴港区确保完成“三改一拆”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其中拆除违法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力争完成1.5万平方米。

同时要进一步扩大战果,全面开展农村养殖棚舍的清理整治工作,拆除违法猪舍180万平方米。

  (二)攻坚扫尾年(2014年)

  按照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要求,“三改一拆”进入全面攻坚扫尾,基本完成“三改一拆”三年行动目标任务,深入推进农村养殖棚舍的清理整治。(具体任务另行下达)

  (三)巩固提升年(2015年)

  巩固提升“三改一拆”行动成果,既有违法建筑拆除全面完成,违法建筑行为得到全面遏制,农村养殖棚舍清理整治明显见效,形成嘉兴工作特色。(具体任务另行下达)

  四、开展“三改一拆”行动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机构。

  市委、市政府成立嘉兴市开展“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市有关领导任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全市“三改一拆”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若干工作小组,抽调骨干人员集中办公,负责处理具体工作,市财政给予经费保障。

(二)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块抓条保、分级负责,综合执法、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县(市、区)、镇(街道)是开展“三改一拆”行动的责任主体,各县(市、区)、镇(街道)都要建立强有力的“三改一拆”行动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专职人员,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强力推进“三改一拆”行动。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履职、加强协调、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领导联挂,完善工作机制。

  1.建立市领导联挂机制,由市级领导联系镇(街道)和重点难点项目,共同参与、协调推动“三改一拆”。

  2.建立违法建筑举报机制,设立举报热线电话,充分发动群众监督,推进“三改一拆”。

  3.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各地要每周上报相关信息动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发布工作简报,通报各地工作进度、典型事例和经验做法,形成扎实有力的工作氛围。

  4.建立台账资料收集机制,各地在具体工作中要采用影像、文字、图纸等多种方式,强化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作为总结考核的依据。

  (四)健全制度,坚持依法行政。

  市有关部门要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订违法建筑认定标准和分类处理实施细则,有效规范“三改一拆”各项工作。各县(市、区)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违法建筑拆除的行政裁量权、实施程序和保障措施,抓紧制订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的具体措施,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严格督考,狠抓工作进度。

  建立周通报、月督查、季度分析、半年小结、年度考核的督查考核机制,将“三改一拆”工作纳入县(市、区)年度目标责任制和市级机关部门年度“五型机关”创建考核内容,同时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督查,对完成任务的县(市、区)和市级部门(单位)给予加分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单位领导实行问责。

  (六)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由宣传部门牵头制订具体的宣传工作计划,广泛开展“三改一拆”行动重要意义、工作重点和相关政策的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在媒体开辟专栏,定期公布各地工作进度,形成浩大声势。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开展“互看、互访、互学”活动,组织各县(市、区)互相参观学习,大力推广“三改一拆”的好经验、好做法,促进全市“三改一拆”行动扎实推进。

  (七)维护稳定,妥善调处矛盾。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各项维稳工作。阳光操作、严格执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和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制订完善各项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妥善调处和化解各类矛盾和纠纷,确保在开展“三改一拆”工作期间,不发生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造成的重大以上(含)群体性事件。

                                                                             中共嘉兴市委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13年4月9日

来源:市三改一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