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新闻   财经   教育   旅游   健康   生活   汽车   I T   房产  网视   评论  图库  论坛  博客  
数字报纸
     新闻中心    |   滚动  |   国内  |  国际  |  财经  |  社会   |  文娱  |  体育  |   科技   |  教育  |   长三角   |   图片
   嘉兴新闻    |  时政 |   经济 社会  | 文体  |  科教  |   县区  |  图片  |   视 频  |  外媒  |  专题  | 日报特刊 晚报周刊
城市生活频道
经适房登记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只收40元
www.cnjxol.com 嘉兴在线新闻网  2008年05月05日 15:02:04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4月29日发布通知称,5月1日起,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不再由地方自定,而统一定为每件550元,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依然为每件80元,经适房登记收费减半。

  通知规定,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对于商业用房、政府用房等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此外,经济适用住房登记,以及因房屋坐落的街道或门牌号码变更、权利人名称变更而申请的房屋变更登记,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即只收40元。

  房屋登记费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对房屋权属依法进行各类登记时,向申请人收取的费用。

来源: 上海证券报    作者:    编辑: 姚远

  相关新闻
·这个假期出行要注意些什么?
·周末嘉兴在线活动多多
·我市十大价格违法案件曝光
·“百年奥运史”图片展下月亮相月河街区
·明天去“逛”气象局的名单确定了
·晚报邀你一起去“逛”气象局
·“看月河”大型公益活动
·南湖讲坛3月15日:竞争压力与心理健康
·关于大力开展“爱我嘉兴、绿满家园”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推进“五城联创”的倡议
·告读者
 
浙ICP备05017988号 浙新办[2006]29号 嘉兴日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中国浙江省嘉兴市迎宾大道99号 邮政编码:314001 网管:(0573)2532631 广告:(0573)2533128
E-mail:jxrb@jxdaily.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