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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很崇拜理科生,坚信一切文科意义上的事情,都有规律可循。混迹于媒体,从业七年,比较痒。
有一件简单的事,不是定律,而是事实:一年365天,已经被全部瓜分冠名。这让活着的人很有荣耀感:你看,每一天都是有意义的。当然,这也同样说明,每一天其实也都是没意义的。
比如三月,除了妇女节、植树节、青年志愿者日这些“老派”的节日,还有白色情人节、世界爱耳日、国际警察日等来自各种文化、传递各种信息的“日”。一个百分之百合格的人,大约要今天种树,明天慰问警察叔叔,才算圆满。幸亏我们都是学辨证法长大的,知道世界是注定不圆满的,不然真的有点累。
当然,三月也有一些肯定和我们有关的节日,比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商业社会,人总是要花钱的,花钱的就是消费者。所以,你可以不种树,不关心警察,但你一定得关心这一天。关心的方式有很多种,其中一种是在这一天买东西——你得相信,各种气场的共同作用下,这一天买东西是安全的、合算的。
在知道3·15的来历之前,我曾经有过一个不负责任的联想:之所以在春天设立这样一个权益保护日,完全因为春天是销售旺季,消费者丧失权益的概率比较大。后来我知道,设立这么个日子,是因为肯尼迪在这一天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权利”,成为日后种种权利生发的母本。至于肯尼迪为什么要在那一天说这个事,现有的资料里都查不到。所以,我的想法虽然不靠谱,但也没有证据表明我是错的。
而现在确实在发生的是:很多商家都把3·15当作一个很好的由头,加上一些让利之类的活动,成功地把这一天变成又一个销售黄金日。就像前面说的,各种气场都使人相信,这一天适合买东西,简直就是皇历上写着大大一个“宜”;对一个合格的商人来说,这当然是个巨大的市场。从一开始,你就可以不付钱地赢得顾客的信任。这比你花钱打造品牌容易得多。
放眼看去,什么都是市场,这才是合格的商人。
在大众媒体还盛行介入式、维权式报道的时候,报纸上常常可以看见这样一句口号:天天都是3·15。你得说,这是个很乌托邦的愿景——天天3·15,等于每一天都不是3·15,等于这个节日和奸商这种东西一起消失。这等于向商业人士提出一种相当之高的希望:希望你们最好不要赚钱。
商人说,嗯,好的。其实,他完全可以借力3·15,赚到更多的钱。好商人同样会把这天当节日。
对等定律:任何一个从某个群体利益出发而提出的规则,同时也是另一个看似对立群体的机会。只是这个机会有时隐藏得比较深,但总体来说一定是对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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