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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目的
通过评选,扎实推进我省网络文明创建工作,引导我省互联网站发挥网络优势,积极运用新技术、新业务,不断创新文化传播的内容、形式、手段、渠道,切实提高我省社会主义先进网络文化的传播水平和能力,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主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外宣办(网宣办)、省公安厅、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通信管理局
协办单位:各市委宣传部、市委外宣办(网宣办)、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
三、活动时间
2009年11月至12月
四、评选对象
省内经合法注册和登记备案的各类网站,含新闻网站、政务网站、文化教育网站和社会商业网站等。
五、参评条件
参评网站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舆论导向正确;
2、积极传播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先进网络文化,提供丰富、健康、优质的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有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3、注重推进网络文明建设,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行业道德,诚实守信,在行业和网民中有公信力;
4、致力于网络文化传播的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创新和服务创新,在实践中取得明显实效,得到互联网业界和网民充分肯定。
六、参评须知
1、参评网站须认真填写《2009年浙江省文化传播创新十佳网站推荐表》,其中参评理由应包括自2008年以来网站文明办网基本情况和在创新网络文化传播方面(传播内容、传播形式、传播技术、传播业务)所做的工作及其所取得的成效。同时需附本网站1至2个创新典型案例(含业务名称、应用时间、具体内容、传播效果)。
2、参评《推荐表》,各市网站可向所属市委外宣办(网宣办)索取,省级(部门)网站可向省级主管(主办)部门或省委外宣办(网宣办)索取,也可从网上直接下载。
3、参评网站须于11月25日前将自荐参评材料(含推荐表与创新典型案例材料)寄送至所在地市委外宣办(网宣办)或所属省级主管(主办)部门。
七、评选程序
1、网站根据评选要求进行自荐;
2、各市相关主管部门、省级主管(主办)部门对自荐网站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择优上报;
3、主办单位对各地、各部门推荐上报的网站进行初选,产生15家候选网站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网民评议和投票;
4、主办单位组织评委会,根据网站创新工作实绩和网民评议(投票)结果,评选产生2009年我省文化传播创新十佳网站,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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