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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分水岭" 京已购经适房上市交易"新老有别"
4月8日前签约按成交价10%补交收益款 4月8日后签约按与同地段相似商品房差价的70%补交
北京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以今年4月8日为“分水岭”,实行“新房新办法,老房老办法”。昨日(15日),北京市建委、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正式公布了《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新老经适房的区分办法和经适房上市出售的具体程序。
以4月8日为分界线,之前(
含4月8日)签订购房合同的为老房,之后签订合同的为新房。对于新房而言,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5年的不得上市,确需上市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按原价购买或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5年后上市出售应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补交金额根据原购经济适用住房时的价格和出售时同地段房屋状况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房价差的70%补交。
在房屋上市补交金额方面,老房的办法则与新房有所不同,补交价款按原有关规定执行,即按上市成交价的1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无论是新房还是老房,同等价格条件下,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以优先回购。
对于为何将“节点”定为4月8日,北京市建委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该通知的签署日期为4月9日,而通知中明确规定,从通知签署之日起所规定的内容便予以生效。但有业内人士对这一说法提出质疑,认为选择4月8日为分界线却在4月15日才正式对外公布,实际原因可能是为了避免已购经济适用房的房主在新规实施前突击卖房。 (齐琳)

单身申购限价房年龄限制放宽 摇号仅限北京户籍
开始实行的《办法》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最大的变化,就是单身居民申请限价房条件的放宽。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单身申请人须年满30岁”的限制,在正式颁布的《办法》中有了适度的松动,规定可根据房源供需情况,对单身申请人的年龄实行动态管理。例如,当房源充裕且申购家庭较少时,单身申请人的年龄限制可在30岁以下适当放宽。
《办法》对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进行了严格的规定,未来,各区县住房保障部门将对提出限价房申购的家庭,从年收入、住房、资产三方面的准入标准进行限制,实行动态管理。
此外,张农科还介绍了离异居民申购限价房的条件:离异双方如未以家庭为单位申购过保障性住房的,离异之后可以以个人身份分别申购限价房;如双方曾以家庭为单位申购过保障性住房,则离异后不能再申购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京限价房近期接受市民申请 年内3万套将摇号配售
限价房的最大优势在于价格较低。程建华昨天强调,限价房的价格不会随波逐流,跟风涨价。根据“办法”,限价房项目建设一般选择交通相对便利、市政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区域,市民居住和出行都比较方便。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其中,1居室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2居室控制在75平方米以下。
北京限价房管理办法(试行)开始实施
新华网北京4月15日电(孙晓胜、易凤琼)记者15日从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获悉,《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经政府批准,从15日起正式实施。符合条件的北京市民近期可向户籍所在地住房保障审核窗口提出购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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